燕山石化公司副总工程师许金国涉嫌受贿被公诉
时间:2007-10-14 12:31 来源: 点击:次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许金国被控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许金国在担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2年2月至2006年5月,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82.21万余元、美元9000元,为他人牟取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许金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索要他人财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
责任编辑: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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