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学校长、知名学者,他常说自己要做的事情太多,时间总是不够用。然而现在,他不得不把手头的工作先放下来,去接受法律对他的强制性惩罚。
2007年6月5日下午,安徽阜阳师范学院原院长张登岐(正厅级)被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名法警押往法庭接受公开宣判。从下警车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双手捂脸,回避着照相机和摄像机的镜头。
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登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安徽阜阳师范学院原院长张登岐受贿案纪实宾语陈方方/文安徽阜阳师范学院(下简称阜阳师院)是皖西北地区惟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6年10月,该校将迎来50周年华诞,5月12日上午,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校庆办关于5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汇报。院长张登岐强调:学院要通过校庆系列活动来“弘扬传统、凝心聚力;树立形象、展示成就;抓住机遇、再创辉煌!”
会议过后,张登岐就被安徽省纪委叫去“喝茶”了。20天后,安徽省教育厅领导宣布了阜阳师院新的领导班子任命通知,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强调,“学院领导班子个别成员出现了问题,但绝对不能影响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学校要把稳定放在突出的位置”。
10月5日,阜阳师院校庆隆重举行,张登岐没有露面。
2007年3月30日,这位在大学讲台上站了20多年的知名教授,站在了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位上。
著作等身的博士院长
张登岐是幸运的。1977年,在国家恢复高考的政策指导下,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分校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 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师范学院),他幸运地成为该校的第一届本科生。1981年,年仅23岁的张登岐毕业留校任教。
1991年,33岁的张登岐师从著名语言学家、语文教育家、博士生导师张斌教授,其间主编出版了《现代汉语修辞专题》。1993年,张登岐任副教授,1995年首批被选为“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从1997年开始,张登岐对汉语教学和语法、修辞的研究开始结出累累果实,《汉语合成动词的结构特点》、《现代汉语新编》、《实用语文正误辞典》等50余部(篇)论著被商务印书馆等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多篇文章被《中国语言学年鉴》、《语言文字学》等学刊收录;他主持的“汉语学科主要课程的教学建设”1997年获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省级一等奖,多篇论文获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和各类学会奖。1998年,刚满40岁的张登岐升任教授、阜阳师院中文系副主任,同时被评为安徽省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和全国优秀教师;1999年被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并获三等奖; 2000年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在学院里,他的行政职务也不断提升:中文系主任、教务处处长、院长助理。
2001年11月中旬,安徽省委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15名厅级领导干部,时任阜阳师院教务处处长、院长助理的张登岐报名参加了公开选拔。在笔试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的面试、考核和任前公示,安徽省委、省政府任命张登岐为阜阳师院党委委员、院长。
2002年1月7日,安徽省教育厅领导在阜阳师院中层干部大会上宣布了省委、省政府的任命决定。
张登岐担任院长后,阜阳师院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3年突破万人办学规模,2004年被安徽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院形成了38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在校生超过2万人的办学规模,41位教师入选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1人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24人分别被授予全国和省优秀教师称号。
繁忙的行政、教研工作之余,张登岐于2003年6月份考取了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2005年4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他主编的《现代汉语》。
2006年10月是阜阳师院50周年校庆,然而5月12日,在又一次听取了校庆筹备工作汇报后,张登岐就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
2006年7月24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张登岐被合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2007年3月6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登岐涉嫌受贿罪,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初次受贿
在阜阳官场“强震”时
在阜阳师院,谈到对张登岐的看法,不少师生认为他是一位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学者型领导干部。
张登岐被安徽省委、省政府任命为院长时,阜阳师院刚刚顺利地接受了国家教育部的本科教学评估。当时,阜阳官场正在发生“强震”,原市长肖作新被判刑,原市委书记王怀忠被采取强制措施,多名干部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阜阳师院开始了新校区建设。2002年4月29日,学校成立了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张登岐担任副组长。不久,第一个行贿人走进了张登岐的办公室。
2002年9月,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得知阜阳师院新校区教学主楼公开招标,为了承建该工程,张某找到集团公司董事长刘某和总经理朱某商议给张登岐送钱。
深谙“贿道之门”的刘某为了拿下阜阳师院新校区教学主楼工程,拍板由总经理朱某出面做张登岐的工作。9月中旬的一天,朱某来到张登岐的办公室,将用信封装着的2万元现金送给了张登岐,请张登岐帮忙,张登岐表示“我尽量给你们解决”。
“太感谢您了,张院长,您这么高级别的院长一点架子也没有,真的非常感谢您!”朱某握紧了张登岐的手。
2002年10月11日,建工集团在该项工程中中标。案发后,在谈到这“第一桶金”时,张登岐说,他觉得人家找他办事,送钱是表示心意,当时没觉得有什么不正常。
阜阳师院毕业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某是张登岐的学生。2002年10月,陈某某报名参加了阜阳师院新校区一期学生公寓工程招投标。为能入围、中标承建该工程,陈某某请恩师张登岐帮忙。
随后,在确定入围单位之前,张登岐向副院长张某打招呼,倾向于水利公司入围。10月底,在新校区学生公寓工程招标会上,张登岐拍板水利公司入围。11月11日评标时,张登岐是评标小组长,水利公司得分第一并中标。
为感谢张登岐的帮忙,陈某某与水利公司副经理李某在工程开工后,把用信封装着的2万元现金送到了张登岐的办公室,张登岐回馈了一句“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
后来,陈某某以祝贺张登岐搬家、张登岐考上博士和张登岐女儿考上大学的名义,又5次送给张登岐人民币8.2万元,张登岐安排分4次支付给陈某某工程款350万元。
张登岐的另一个学生则同安徽省第二建筑公司的两位负责人,先后3次送给张登岐人民币5万元,请其帮助该公司顺利入围、中标新校区学生食堂工程及解决工程资金问题。经张登岐审批,阜阳师院分5次支付给该公司525万元工程款。
受贿高峰期常作廉政表态
2002年11月,阜阳师院正式印发了《阜阳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应该说,这个《办法》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是有着积极意义的,然而第一个破坏这个规章的就是张登岐。《办法》出台不久,师院化学系党总支副书记王某找到张登岐,提出其任化学系党总支副书记时间已经很长了,请张登岐帮忙解决正处级问题。张登岐答应“这个忙我会帮的”。2003年年初,王某以祝贺张登岐搬家的名义来到张登岐的办公室,将用信封装着的2000元现金放在了张登岐的办公桌上,请张登岐对其任职一事多关心,张登岐表示同意。2004年1月16日,王某被任命为师院计算机系党总支书记(正处级)。为感谢张登岐帮忙,王某又两次给张登岐送去购物卡1800元。
2003年6月23日,阜阳师院第三次党代会召开,会议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会议闭幕的当天下午,刚刚被选为学院党委副书记的张登岐回到办公室还没坐稳,时某就推门而入。原来,即将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时某,毕业后准备回阜阳师院工作,请张登岐在其职务安排上给予关照。张登岐表示学校会根据他学的专业给他安排一个适当位置,让他放心。临走时,时某将用信封装着的8000元现金送给了张登岐。同年7月10日,时某被安排担任教务处副处长。
给张登岐送了钱,开发商可以中标工程,干部晋升可以不经过民主推荐,学生考学时还可以得到照顾。2003年,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李某的干女儿葛某的高考分数刚达到阜阳师院录取分数线。为了能被师院外语系录取,李某通过利辛县教育局副局长陈某,请他找张登岐帮忙。同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晚上,陈某带着一箱酒和2000元现金来到张登岐家,请张登岐帮忙,张登岐答应“我尽量给你解决”。之后,张登岐把葛某的准考证号码交给了师院负责招生的副院长戴某,让其在录取时给予照顾。后来,葛某被外语系录取。戴某则证实,2003年阜阳师院招生时,张登岐写了一份有近20名考生名字的纸条,希望他在招生中给予关照。
台下不停地收着钱,台上的张登岐却把廉政建设开展得有板有眼。2003年暑假期间,阜阳师院组织开展了以“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并于9月9日至15日组织全院80多位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洁从政知识测试。张登岐的测试得分是100分。
2004年5月中旬至7月底,安徽省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6 月8日,阜阳师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对学院反腐倡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交流和总结。张登岐发言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在什么情况和条件下,无论权力有多大,职务有多高,无论在哪个行业从事工作,共产党人的信念不能动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主观世界的改造不能动摇。只有如此,才能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2005年10月8日下午,学院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张登岐慷慨激昂地抨击社会上的腐败现象。最后总结时,他认为生活会“自我批评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透、整改方向明,自省到位”。
说廉归说廉,不耽误张登岐猛收钱。从2004年5月安徽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到2005年开展先进性教育的一年多时间里,张登岐先后9次收受阜阳建工集团项目经理武某的贿赂人民币35万元。张登岐在收钱后,让建工集团入围并中标了师院新校区操场工程。后来,经张登岐签批,阜阳师院两次支付给阜阳建工集团1000万元工程款。阜阳建工集团从入围到中标,从开工到结算工程款,每一个环节都要用大额的现金来打通。此时的张登岐,已彻底被开发商给“俘虏”了。
法庭上双手捂脸领刑10年
2007年3月30日,张登岐涉嫌受贿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传被告人张登岐到庭!”上午8点30分,随着审判长、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科的一声令下,身穿橘红色囚服的张登岐被带上法庭。
检察机关指控,张登岐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其担任阜阳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及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24次非法收受阜阳建工集团项目经理武某等8人的贿赂合计人民币53.4万元,并在工程建设、人事任免、招生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指出,本案中,被告人张登岐收受阜阳建工集团等单位贿赂款,为其安排工程中标和款项支付等,这种权钱交易的结果必然使其他企业失去了平等竞争的机会,这样的不平等可能诱发其他企业也用财物对其权力进行交换,这种恶性循环,必将使公民丧失对国家机关的公正、合法行使权力的信赖。
最后陈述时,张登岐的眼圈红了,他哽咽着表达了自己的忏悔: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痛心不已,后悔莫及!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希望把一生都交给党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我竟然稀里糊涂地收受贿赂,我无地自容,惭愧至极!当天,从下警车那一刻起,张登岐就一直双手捂脸,回避着照相机和摄像机的镜头。
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指控的张登岐多次非法收取张某等8人贿赂合计53.4万元,情况属实。
2007年6月5日下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张登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5万元。
2007年6月19日,张登岐不服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笔者发稿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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