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14日电(记者苏万明)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通报了淄博大唐瓷业有限公司非法用地等5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共查处非法用地2590余亩,一批责任人被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
近年来,山东省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但是,个别地方土地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
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分别是:
淄博大唐瓷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06年9月,淄博大唐瓷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宝祥与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崔军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河书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最终造成非法占用土地133.6亩的事实。2007年7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立案查处,责令大唐瓷业有限公司废止协议,停工停产;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267.2万元。韩宝祥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南定镇及崔军村的一批干部分别受到撤职、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非法占地案。2006年4月,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332.8亩进行街道、道路建设。2007年3月,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处以罚款488.1万元,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两位负责人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荣成利智度假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05年5月1日,荣成利智度假村有限公司分别与荣成市经济开发区斜口岛村等5个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书》,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折合1791.5亩进行高尔夫球场建设。有关部门责令这家公司限期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696万元。荣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志勇、崂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云雷分别受到行政降级、行政记大过处分。
苍山县鲁城乡政府非法占地案。2006年9月,苍山县鲁城乡政府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113.26亩进行鲁城乡中心初中和中心小学建设。鲁城乡党委书记赵明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临清市交通局、建设局非法占地案。2003年春季,临清市交通局开始动工建设“六号路”工程,形成非法占地62.1亩。临清市交通局局长田润江、临清市先锋街道办事处经委主任胡大征均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临清市新华办事处党委副书记陈凤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06年4月,临清市建设局在原路基础上又进行拓宽延长,新增非法占地157.4亩。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对临清市建设局处以罚款235万元。临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广华、市建设局局长李凤义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处分;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志森、先锋办事处主任李传兴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临清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别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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