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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城乡建设第八公司经理因漏罪再次受审
时间:2007-09-16 09:54 来源: 点击:
北京原城乡建设第八公司经理因漏罪再次受审
昨日,北京二中院正在审理赵凤一(右)、苏大为(左)贪污案。本报记者 张涛 摄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 北京城乡建设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原经理赵凤一昨日再次站在了被告席上。此前他曾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1100余万元用于赌博而受审。诉讼期间,49岁的赵凤一又被查出用3套公家住房抵押赌债的贪污漏罪。北京二中院昨日对这项新的指控进行了审理。

  与赵凤一共同受审的是52岁的北京京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原总经理苏大为。两人因承接工程相识,又因共同的赌博爱好而成为牌友。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初至2004间,赵凤一、苏大为因偿还赌债,将两家公司共同开发的望京明苑住宅楼的三套两居室抵交赌场老板李某等人。

  “指控基本属实!”赵凤一很“爽快”地承认指控。他说,2000年,一家酒楼开设了地下赌场,赵、苏二人成了常客。“当时赌博上瘾,玩了几次,越玩越大,后来支付不了现金。”手头紧张的赵凤一打起了在建房的主意,后经与苏大为商量,赵凤一拿着望京明苑在建的三套两居室,向赌场老板抵押换来了135个赌场筹码。“苏大为也同意,只说别出事,让我按规矩办。”赵凤一说。据检察机关透露,三套房子价值150万元。

  2002年底,赌场老板提出把两居室换成三居室,赵凤一照办,但三套房屋的房款一直没有支付。赵、苏二人为支付房款,找到望京明苑住宅楼施工负责人李某,向其索要15万元,预付了首付款。后二人继续向李某索要170余万元时,因案发未果。

  公诉人认为,赵凤一、苏大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应以贪污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苏大为则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不属实。他说,自己玩得小,从没欠过账。房屋抵押赌码的事和自己无关。

  法院将择日判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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