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发布后,我区地税部门通过“抓学习、促认识,抓贯彻、促探索”,掀起了学习《实施纲要》的热潮。在全面提高全区地税部门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制定了《建立健全广西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健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六个机制: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长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的惩治机制、科学的预警机制,初步建立了具有广西地税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在“抓实施、促责任”过程中,我区地税部门通过建立业务部门是首要监督层次,其他内外监督主体是可调动的中间监督力量,纪检监察专门监督是最后监督防线的监督工作机制;打造了以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对内事务公开和以“文明办税八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对外税务公开的两个监督平台;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重要税收环节三个监督重点;采取了科技控权、效能监察、定期考评、日常检查四项基本措施,形成了每年初签订责任状,每年中听取汇报检查,每年底进行责任考核并通报结果的工作责任机制。
通过“三抓三促”,我区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带好队、收好税的职责更加明确,监督管理更加到位。2006年以来,全区地税系统从自治区到市、县、分局、税务所、个人都签订了责任状,共组织1200多人次、323个工作组对1300多个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考核。全体地税干部职工党纪法规意识、纳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在去年底组织“学法纪、守规章、正行为”廉政知识测试中,全区地税部门有8977人参加,平均成绩85.32分,2006年共有41名各级领导干部拒收和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涉及金额2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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