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安局原防暴支队长涉罪受审
时间:2007-09-02 10:16 来源: 点击:次
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防暴巡逻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三级警监王宝平,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8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理。
据介绍,现年48岁的被告人王宝平,是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翰卿(已病故)的长子,原籍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由于其父的关系,王家三子有两位在公安机关工作。老三苏和,绰号“小三毛”,曾经担任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政委,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于2007年4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被告人王宝平贪腐案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侦查终结,系公安机关接受人民群众举报后的一起“自侦案件”。2006年10月2日,被告人王宝平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拘。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宝平涉嫌私藏枪支罪,1997年11月6日,其父王翰卿从呼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将一支七连发单筒猎枪(枪号2111536)借出,2005年4月份在搬家时王翰卿将猎枪委托被告人王宝平保管,王宝平将猎枪放入办公室后一直未交入单位枪库,非法持有此枪直至案发,时间长达一年之久;1996年被告人王宝平在任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从该局刑警大队拿走高压气步枪一支(枪号9420624)直至案发。王宝平还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滥用职权罪。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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