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福建省南平市中院刑事审判法庭,宁德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高良斌案宣判。法院判决:高良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受贿87.15万元、5000美元、10万日元;以营利为目的长期聚众赌博,赌资数额巨大,参赌人数众多,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赌博罪,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依法数罪并罚,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50万。(据《法制日报》)
宁德首富案牵出副检察长
据悉,高良斌,1960年出生,先后任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原宁德市(现为蕉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5年任原宁德地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工作)。
2004年8月9日,号称“宁德首富”的福建华隆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冯德辉被省纪委“两规”后,高良斌进入纪委视线。2006年6月27日,省纪委对高良斌实行“两规”,后以其涉嫌受贿、赌博罪移交立案侦查。
经调查,1994年11月,原宁德市组织一批干部去新马泰旅游,高良斌也在其中。前往途中,高良斌一行人住在福州市东湖宾馆,有人提出用扑克赌钱来娱乐,结果高良斌几个人一玩就上了瘾。
约当地干部打扑克赢百万回国后,高良斌和圈子内的一伙当地领导干部、商人经常在办公室或者酒店、宾馆赌博。每次结束后,高都在笔记本上记录输赢情况,到改打麻将时,经统计总共赢了147万。1998年,高良斌一伙人开始改打麻将,高良斌仍是主要召集人,每周打好几次,开始规定一个筹码算50至100元,后来一个筹码200元、300元。如果有像冯德辉这样的生意人参赌,就按一个筹码500元、1000元算。
副检察长赌博赢417万
在打麻将时,高良斌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伍勇(已被查处)事先约定了一些只有两人能够明白的暗号,互相知道对方要什么牌,然后故意放牌给对方和,赢的钱平分。
对于一起赌博的当地领导干部或商人来讲,高长期分管反贪工作,有时难免要请高帮帮忙或高抬贵手,因此,输钱给高倒是极其正常的。
2004年8月,冯德辉案发后,高良斌知道可能会牵涉到自己,经统计笔记本上的打麻将记录,自己共赢270万,加上赌扑克赢的钱,两项合计赢了41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