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许昌市一正处级调研员狂挪公款2195万最终获刑18年
时间:2007-03-09 08:55 来源: 点击:
 今报许昌讯许昌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原党委委员、正处级调研员金某假借他人名义,将2195万元公款挪用给当地三家企业,同时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欺骗和隐瞒收入的手段,把某厂资产变现资金865万元贪污(未遂)。12月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金某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55岁的金某,于今年7月21日,被依法逮捕。

  作者:记者 夏友胜 通讯员 芦萍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