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村支书贪污公益林补助金被判刑
时间:2007-03-09 08:53 来源: 点击:次
??现年51岁的王新元是全州县两河乡两河村党支部书记。2001年至2004年,王新元在担任全州县两河乡两河村委干部期间,先后四次在石塘镇林业工作站领取国家补贴给两河乡两河村委王家村2001年、2002年、2004年三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18165.50元。他在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后,没有将其发放给村民,而是将这一公款占为已有。案发后,王新元将贪污的赃款全部退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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