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中院原副院长黄国振终审被判无期
时间:2007-03-09 08:53 来源: 点击:次
今年56岁的黄国振1990年12月调任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0年3月调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因涉嫌犯罪,黄国振于2005年8月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底至2005年春节间,黄国振利用其主管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司法行政装备处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索要抚顺市长城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抚顺市铁煤大隆矿煤炭销售处经营者司某等人的款物,共计折合
2003年,黄国振与抚顺市另一司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共同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提出,让该公司帮助解决部分经费问题。该公司通过努力,
此外,黄国振在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还非法把从该院朱某处获得的一支小口径步枪带回家中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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