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院法官孟来贵涉嫌受贿受审
时间:2007-03-09 08:52 来源: 点击:次
本报2月12日讯(记者 左燕东) 因晋城周腊成案件牵出的山西省高院法官受贿案今日又有新进展。今天,原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孟来贵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太原市中院接受庭审。
2006年4月3日,孟来贵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孟和妻子张素英被依法逮捕。太原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3年至2006年3 月间,被告人孟来贵利用担任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包括周腊成再审案等案件中,先后21笔收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和委托人给予的 财物总计人民币253万余元,美元1.5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共计1.3万余元的手机5部,价值人民币4200元的数码相机一部。同时,侦查机关还依法对 被告人孟来贵的办公室和住宅进行了搜查,扣押存折、存单、银行卡金额合计人民币114万余元,扣押人民币现金370万余元,美元2万余元,港币5000 元,日元4.2万元,韩元11.2万元。在对其家庭合法收入与家庭消费支出核减后,除受贿所得人民币253万余元、美元1.5万元外,被告人孟来贵和妻子 张素英尚有人民币237万余元,美元5220元和港币5000元,日元4.2万元,韩元11.2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认为,孟来贵身为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孟来贵和张素英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当天的庭审中,孟来贵对公诉人的指控矢口否认。截至下午四时,庭审仍在继续。
2006年4月3日,孟来贵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孟和妻子张素英被依法逮捕。太原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3年至2006年3 月间,被告人孟来贵利用担任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包括周腊成再审案等案件中,先后21笔收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和委托人给予的 财物总计人民币253万余元,美元1.5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共计1.3万余元的手机5部,价值人民币4200元的数码相机一部。同时,侦查机关还依法对 被告人孟来贵的办公室和住宅进行了搜查,扣押存折、存单、银行卡金额合计人民币114万余元,扣押人民币现金370万余元,美元2万余元,港币5000 元,日元4.2万元,韩元11.2万元。在对其家庭合法收入与家庭消费支出核减后,除受贿所得人民币253万余元、美元1.5万元外,被告人孟来贵和妻子 张素英尚有人民币237万余元,美元5220元和港币5000元,日元4.2万元,韩元11.2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认为,孟来贵身为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孟来贵和张素英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当天的庭审中,孟来贵对公诉人的指控矢口否认。截至下午四时,庭审仍在继续。
- 上一篇: 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因受贿被判刑13年
- 下一篇: 中纪委称将借鉴国际做法 组建国家预防腐败局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