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贾延成涉黑团伙及“保护伞”受审:被控制造2起刑事错案
6月28日,陕西延安贾延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西安未央区法院开庭。据未央区法院通报,出庭受审的除贾延成涉黑团伙成员外,还有延安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杜安平、延安市检察院公诉部原副部长孙继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原局长党延文、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加军。
上述通报称,贾延成团伙共涉及14种罪名41宗犯罪事实,“该犯罪组织利用多种手段向政治领域进行渗透,侵蚀、破坏国家公权力,通过职权和“关系网”干扰司法程序,依靠非法手段暴敛钱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大肆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拘禁案3起、寻衅滋事案8起、骗取贷款案11起等,并利用国家公权力制造刑事错案2起。”
贾延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因“绊倒”多位官员而引发广泛关注,涉嫌充当该组织“保护伞”的除了前述四人外,还包括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目前,祁玉江、冯振东先后因受贿罪被起诉,但目前尚未有判决结果公布。
6月24日,贾延成涉黑团伙“保护伞”冯振东涉嫌犯受贿罪在汉中中院受审。 汉中中院 图
“绊倒”多位官员
6月28日,西安未央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院受理的首起涉黑案件——贾延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据未央区法院通报,该团伙共涉及14种罪名 41宗犯罪事实。
2019年年中,贾延成案曾因“保护伞”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而震动一时。2019年6月24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副厅级),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安平,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原副部长孙继林,延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宝塔分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党延文,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加军涉嫌充当贾延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同时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冯振东、祁玉江、党延文均为陕西明星官员。
其中,冯振东先后任延安市延川县县长、宝塔区区长、吴起县委书记、富县县委书记、延安市委宣传部长等职。2015年,在富县县委书记任上,冯振东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
此后,冯振东升任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后又任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8年3月,出任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一职。2019年5月17日,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冯振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冯振东落马后,2019年5月31日,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正在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系陕西近年来首个主动投案的官员。
祁玉江先后任延安市宝塔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年6月,祁玉江调任延安市志丹县委书记。宝塔区委副书记、区长一职,由冯振东接任。
2006年6月至2011年7月,祁玉江任延安市志丹县委书记期间,该县曾发生多起全国关注的事件。其中包括“短信门”事件、“熊抱央视主持人”事件等。
除了官员身份外,祁玉江还是中国作协会员。据媒体披露,祁玉江“自幼酷爱文学,余暇之际,笔耕不辍,坚持创作”,1978年就开始发表作品,200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散文集《山路弯弯》《心路历程》《山外世界》《征途漫漫》《山高水长》等。
而党延文亦有诸多荣誉。其先后被延安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和“破案能手”称号,2000年、2002年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党延文治下的宝塔分局,2014年在公安机关1+9考核工作中名列延安市第一位,禁毒工作“四项指标”位居延安市第一,命案侦破、打击跨区域团伙犯罪、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位居延安市第一;2015年,宝塔分局被陕西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2017年,宝塔分局又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
不过,随着贾延成团伙案发,上述官员鲜为人知的阴暗面逐渐暴露。
2020年3月下旬,祁玉江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检察院向商洛市中院提起公诉。
商洛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祁玉江在担任延安市宝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志丹县委书记、宝塔区委书记、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澎湃新闻获取的资料显示,祁玉江之子祁杨于2012年先后在贾延成处放款1700余万元。祁玉江也曾介入贾延成的讨债活动,为其出谋划策。
6月24日,冯振东犯受贿罪一案在汉中中院开庭。汉中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冯振东利用担任延安市延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宝塔区委副书记、区长、吴起县委书记、富县县委书记、延安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延安市委副书记、延安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
汉中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振东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自愿认罪,到案后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冯振东当庭表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
截至目前,祁玉江、冯振东两案尚未有审判结果被公开。
利用公权力制造刑事错案
6月28日上午,与贾延成等涉黑组织成员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位上的,还有该团伙的多名“保护伞”。据未央区法院通报,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党延文、杜安平、孙继林3名充当该组织“保护伞”的前国家公职人员一并起诉。另外,被告人加军(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贾延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非法高额利益,以个人及多家公司名义向延安市金融机构骗取信贷资金,同时将获取资金通过高利转贷、民间借贷方式借款给他人以获取巨额财富,严重扰乱该地区的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
该组织对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实施威胁、辱骂、恐吓、拘禁,甚至借用公权力对借款人使用刑事拘留、逮捕措施,将民事案件转变为刑事案件,逼迫借款人还款,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对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亲属制造压力,致使被害人有家不敢回、有班不敢上、有案不敢报,严重扰乱其正常生活和当地社会秩序。
公诉机关还指控,该犯罪组织利用多种手段向政治领域进行渗透,侵蚀、破坏国家公权力,通过职权和“关系网”干扰司法程序,依靠非法手段暴敛钱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大肆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拘禁案3起、寻衅滋事案8起、骗取贷款案11起等,并利用国家公权力制造刑事错案2起。
澎湃新闻获取的资料显示,检方指控,2014年2月,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为办理涉恶类案件和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成立“210”专案组,加军具体负责专案组日常工作。2015年2月,贾延成利用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手段向张某某讨债无果,遂以受张某某诈骗为由向加军报案。
加军在明知上述案件不属于“210”专案组办案范围,且张某某与贾延成借款未到期并有抵押物的情况下,未刑事立案及使用任何法律文书,即与贾妻白彦梅联系,并带“210”专案组民警在西安将张某某抓获。
检方指控,随后,加军在公安机关办案系统外利用空白法律文书办理张某某诈骗案,并伪造立案时间及首次讯问地点。在办理该案时,加军不侦查张某某诈骗案,而是多次安排民警以辨认现场为由,将张某某提出看守所,在阎良、西安等地替贾延成追债,并使用宝塔分局介绍信要求张某某亲属向贾延成账户转款还债,最终将张某某亲属的710万元汇入贾延成账户。
同时,加军又安排办案民警将延安市仲裁委人员带至看守所内进行仲裁,迫使张某某将其名下房产作价1400余万元仲裁给贾延成抵债。2016年6月,张某某诈骗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宝塔区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加军的行为造成张某某长期被羁押及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恶劣后果。
和张某某遭遇类似刑事打击的还有杨某某。检方指控,2015年3月,贾延成使用非法拘禁手段向杨某某讨债无果后,又向加军报案。加军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将杨某某刑拘,但宝塔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决定,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但该案件被复核至延安市检察院后,杨某某被批捕。
检方指控,在办理上述杨某某案件中,时任延安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的孙继林,在检委会讨论案件时发表逮捕杨某某的观点,并得到副检察长杜安平支持。杨某某被逮捕后,在时任延安市宝塔区区委书记祁玉江的组织安排下,杜安平到贾延成的博成大厦吃饭。杜、贾二人由此相识,贾送给杜安平5万元现金,希望在案件起诉时得到杜的帮助。2015年11月18日,杜安平还以借款的名义,向贾延成索要了4万元。
延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提出必须对杨某某资产进行审计,以查明其是否构成犯罪的补充意见。加军作为案件负责人,既未对相关问题进行补侦,也未调取杨某某无罪证据。
但最终,延安中院对杨某某作出的是无罪判决。
澎湃新闻在2019年曾采访过杨某某,据其介绍,2015年年初,贾延成为了逼债,“以迟付10天‘砍头息’为由,组织20余人、5辆车,对我和我家人进行了持续一个半月的逼债围攻和骚扰。他们轮番辱骂撕打我们,还在我公司聚集十多天,每天要吃要喝、要烟要酒,在我公司附近酒店以我名义消费挂账两万多元。”
杨某某说:“这伙逼债人员还低价拿走我的两辆奔驰车一辆宝马车,他们跑到我家里和我两个儿子家里闹事打砸,在门上用油漆写‘不还钱杀你全家’。我住院的时候他们也来病房骚扰辱骂,多次把我从病床上拉下,还趁我瞌睡时给我嘴里塞纸团侮辱我。在医院他们还有人逼我跳楼,说跳楼可免我三千万。”
警、检人员包庇纵容犯罪
在6月28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贾延成犯罪组织利用多种手段向政治领域进行渗透,侵蚀、破坏国家公权力,通过职权和“关系网”干扰司法程序。
澎湃新闻获取的资料显示,检方指控,加军在参加工作之前便与贾延成认识,2006年加军妻子窦彩霞开始在贾延成的公司上班,加贾两家来往便更加密切。加军身为公职人员参加贾延成犯罪组织,并利用职权积极为贾延成讨债并帮助其逃避打击。
2014年,经加军介绍,党延文与贾延成相识。2016年,加、党、贾三家还曾一同去海南旅游,此后三家关系愈加亲密,党延文甚至通过贾延成谋求职务升迁。
2016年,延安市公安局将延安市委交办的贾延成涉嫌非法转贷、偷税漏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等问题线索,批转宝塔分局办理,并明确批示“转宝塔分局成立专班调查,因涉及反映分局干警家属参与,请做好保密工作”。
检方指控,时任宝塔公安分局局长的党延文接到转办件后,未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其明知加军和贾延成关系好、且加军妻子窦彩霞在贾延成公司上班的情况下,仍将线索批转至加军所在的刑警大队办理。
此后,加军将线索安排民警办理后,在未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全面调查的情况下,就认定群众举报线索“不属实”。2016年,延安市委督查室认为公安机关对线索查办不力,要求延安市公安局进行复核。党延文不按要求认真组织复核,继续将此事安排给加军办理。加军未进行任何复核,便安排民警以第一次核查报告再次报送至宝塔分局,使贾延成及其犯罪组织逃避查处。
2018年6月,公安机关对贾延成犯罪组织进行调查,并以涉嫌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将贾刑拘。贾妻白彦梅为给贾延成开脱罪名,便找到加军帮忙。加军遂找党延文商议此事,二人商议后先由党延文电话联系检察院承办人,后加军携带财物当面找承办人说情,但被拒绝。
此外,白彦梅为了使贾延成不被批捕,其委托他人向杜安平、孙继林各行贿十万元。杜、孙收取贿赂后,在延安市检察院检委会讨论贾延成案件时,均发表贾延成罪名不成立的意见。2018年7月18日,延安市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贾延成的决定。此后,贾延成于当年8月10日被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批捕。
贾延成案发后,其“保护伞”悉数被查。加军、党延文、杜安平、孙继林先后被陕西省监察委留置,后均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西安警方逮捕。
经检方审查,加军最终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罪起诉,其妻窦彩霞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四宗罪名。党延文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杜安平、孙继林除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外,还被控犯受贿罪。
澎湃新闻获取的资料显示,目前,本案共扣押贾延成、白彦梅夫妻现金1617.15万元,查封房产67处,贾延成名下和其实际控制的汽车5辆。此外,还扣押了烟酒、字画、象牙等财物若干。
据未央区法院通报,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度高,该案由3名审判员与4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庭审过程预计将持续5天。
- 上一篇:陆丰“毒村”漏网之鱼流窜西北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