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与检察官共同关注新型寄递模式给禁毒监管带来的新挑战
快递藏毒?检察监督发力毒品综合治理
4月,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联合快递协会到部分寄递企业进行禁毒专题调研。
在从事缉毒工作过程中,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缉毒二大队大队长魏春发现物流行业存在夹带毒品和危险物品的情况。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夕,魏春专门走访了齐齐哈尔市内的几家物流公司,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提高邮政业寄递安保能力的建议》带到了全国两会。
魏春代表发现的这个问题,同样受到多地检察机关的关注。今年以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寄递行业管理漏洞,四川、浙江、甘肃、内蒙古等多地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完善监管,服务国家禁毒工作大局,合力打击毒品犯罪。
新型寄递模式给禁毒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2017年9月,被告人陈某欲将109.91克冰毒装入香皂盒快递给下家,遂联系快递员李某上门取货。李某未开封查验便予收寄。后该包裹在运输过程中被机场安检发现……
2017年以来,被告人邹某等二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为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多次将毒品分装成包裹投递到特定小区快递柜内,待通过手机微信联系收取毒资后,再将取件码发送给购毒人员,由购毒人员取走毒品。一个多月时间,二人以这种方式先后售出冰毒2000余包,重量近1300克,获取毒资45万余元……
2019年1月以来,快递员廖某受贩毒人员范某的雇用,利用快递业务的便利,帮助范某向KTV、酒吧等场所运送K粉、摇头丸、大麻等毒品。后廖某向下家交付毒品时被民警挡获,当场查获K粉6.31克、大麻0.15克、摇头丸0.45克……
近年来,寄递业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然而,四川省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2017年至2019年,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件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重有所增长。同时,犯罪分子利用快递寄递毒品的手法也不断翻新。有的将毒品装在音箱、鼠标、布娃娃等物品中,有的利用网络平台和虚假身份进行联络达成意向后通过寄递渠道交付毒品,从而完成远距离、高频率、大批量的毒品交易……在这些案例中,贩毒活动不再“面对面”进行,而是全程保持“人货分离”“钱货分流”。寄递渠道被犯罪分子利用,使得毒品交易更为快捷、隐蔽,涉案地域广,查处难度大。
针对上述情况,从2019年12月开始,四川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成立专题调研组,发动全省22个市(分、州)院重罪检察部门广泛、充分收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例,现场走访寄递企业,力求调查结果客观、准确。
“我们对全省检察机关近三年办理的寄递毒品犯罪案件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判,发现寄递行业禁毒管理中存在一些亟待完善之处。”四川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名负责同志介绍说,“一方面,部分寄递企业对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另一方面,有的快递人员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给毒品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同时,应时而生的新型寄递模式也给禁毒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全国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共同“打磨”检察建议
今年2月中旬,一份近4000字的寄递毒品犯罪案件专题调研报告逐渐形成。
“强化个案办理,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固然重要,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助力构建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更为关键。”四川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同志表示。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四川省检察院进一步与省公安厅禁毒缉毒部门深入交流,听取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掌握了寄递毒品监督管理领域的相关工作情况,仔细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结合办案调研发现的问题,就加强监管、严防寄递渠道被利用以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形成了检察建议:一是强化对寄递企业落实禁毒责任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寄递渠道“三项制度”,加大物防、技防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违规寄递经营行为举报制度等。二是强化对寄递从业人员的禁毒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禁毒责任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参与禁毒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新型寄递模式的禁毒监管机制。研究完善闪送等新型同城寄递服务的禁毒监管办法,强化对智能快件箱运营、使用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准入审查等。四是强化对寄递企业的执法检查和责任倒查。落实行业准入制度,加大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和信息共享等。
今年4月30日,四川省检察院就加强寄递领域禁毒监督管理工作向省邮政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省禁毒办相关负责人座谈。四川省检察院相关领导介绍了检察建议书制定的背景、经过、内容和目的等情况,广泛听取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快递行业发展迅速,和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前寄递企业并未全面要求寄递物品实名制,这也为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留下了空间。”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四川省委副主委、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巡视员罗良娟说。罗良娟针对寄递环节毒品管理问题,建议加强“技防”“人防”手段,包括寄递企业配备相应的毒品检测设备、设施,加强从业人员知识、能力培训,提升其对毒品的识别能力。此外,她还建议将禁毒工作落实到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中,从基层做起,从细胞做起,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为增强检察建议的说理性,四川省检察院还将5个不同类型的寄递毒品犯罪案例作为检察建议的附件。这一做法得到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认可。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守民说:“我认真看了整个检察建议书,内容简洁、精准,聚焦寄递环节禁毒监管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检察建议书中还附了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方式灵活,生动直观,便于理解、落实。”
做好“后半篇文章”,助力提升禁毒整体效能
以办案为基础,结合检察建议,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成为检察机关职能延伸的发力点。
据了解,2019年1月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及时发现和研究禁毒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先后发出检察建议74份。比如,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有医药代表贩卖复方磷酸可待因的情况,为促进规范管制药品,加强特殊人群监管,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泸州市古蔺县检察院、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等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宾馆(旅店)未严格履行住宿登记信息核对等管理责任,有犯罪分子利用宾馆(旅店)场所实施毒品犯罪,遂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助力旅馆住宿行业禁毒治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四川外,上海、江苏、甘肃、云南等地检察机关也对利用网络和物流运输毒品的犯罪打出了治理“组合拳”。甘肃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加强对毒品问题的调研,组织开展了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寄递毒品犯罪案件情况、毒品犯罪案例等多项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行业监管中的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和防范措施。
今年2月上旬,浙江省检察机关向省邮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三项制度。检察建议一经发出,该省检察院主动跟进监督,统筹组织市、县检察机关积极协同当地邮政、公安部门,推进检察建议落地生效。
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只是“前半篇文章”。检察建议送达后,四川省检察院与省邮政管理局持续保持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寄递业禁毒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据悉,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已于今年5月将禁毒监管工作纳入四川省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集中惩处了一批落实“三项制度”不力的违规寄递企业和个人,先后开展了17场次禁毒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寄递从业人员达1400余人,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授权,将菜鸟驿站等新型寄递服务纳入监管范畴。今年5月,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在各地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预防和打击寄递毒品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建立起长效协作机制。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刘守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专门介绍了四川寄递禁毒检察建议的相关情况。“禁毒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的系统工程。我对禁毒工作一向非常关注。”刘守民代表认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聚焦禁毒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举措很好,值得肯定和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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