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多,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的翰林广场格外热闹,而在七年前的夜晚,当地的群众连出门都要谨慎小心。2012年,邢丙军、王成斌二人带领或安排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采取滋扰、恐吓、殴打、强拆等方式,在该地实施暴力拆迁,对数十个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而他们的罪行还远不止这些。
二人结为兄弟依托武校聚集“打手”
邢丙军的家在太和县,绰号邢痞子,在所居住的太和县沙河沿区域有一定的影响力。而王成斌则是太和县清浅镇人,从河南省塔沟武校毕业后,就读于四川成都体育学院,1998年毕业后,在太和县体育局任教练。
当年8月,邢丙军四弟邢小伟因与人发生争执被他人持刀伤害致死,次年,王成斌将杀害邢小伟的凶手抓获并送至公安机关,这一行为也让邢丙军对王成斌较为感激,自此交好,王成斌尊称邢丙军为“二哥”。2000年,王成斌开办了太和县文武职业学校,并因邢丙军在当地具有“威名”,聘请其担任武校名誉校长,而这个武校则聚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此后也成为了二人的“打手”。
二人成“黑老大”在当地作恶多端
在太和县,邢丙军、王成斌自2005年以来,通过创办武校、开设赌场、介入拆迁等途径,笼络武校教练、学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步组织、创建、发展为以二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十余年来,该组织为逞强争霸,扩大组织影响,树立非法权威,维护组织利益,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持有枪支、窝藏等数十起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共造成1人死亡、1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
据警方介绍,2015年1月19日,该组织成员周彬、周磊等人受朋友之邀报复与其产生矛盾的张某,开车追撵张某轿车,张某发现势头不对,驾车快速行驶,最终在该县一村庄的拐弯路段,其驾驶的车辆冲出道路,翻入路边干沟,张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受害者仍有心理阴影“黑老大”被除群众叫好
“我到现在都有心理阴影,人家一敲我车门,我就紧张。”受害人葛某家里的窑厂,因取土与该组织成员周磊发生纠纷,2011年7月22日凌晨4时,周磊指示多人在葛某途径道路上放置壳子板,拦截其驾驶的车辆,在葛某下车搬移时,该组织成员持械上前,葛某立刻上车躲避逃走。据葛某介绍:“他们当时还去窑厂打砸,连烧砖的老师傅都没能幸免,我的车放在小区里,被砸了车窗,泼的满是粪,那段时间我家人都过得人心惶惶。”
据了解,2011年下半年,在当地翰林广场项目开发过程中,部分拆迁户因拆迁补偿、房屋还原等问题,未能与建设公司谈妥,拒绝搬迁,邢丙军便受聘成为该公司副总,其通过组织成员纠集多位残疾人,通过在被拆迁户家中随意大小便、撒冥币等方式,逼迫其搬走。
而其中,有不少人还被打伤。“我弟弟当时就在走路的时候头被打破了,现在回想心里都难受,他们当时还用孩子的安全威胁我们,辣椒水、哀乐、烧纸,各种办法都用,他们被抓起来简直太好了。”方阿姨的声音带着些哽咽。
为铲除该组织,2017年5月,阜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辗转全国多地,抓获涉案人员166名,收缴涉案枪支1支,子弹3发,刀、钢管等作案工具若干;扣押收缴冻结涉案财物2000多万元,车辆、房产等其他涉案财物若干。
邢丙军、王成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全国扫黑办、中纪委监委、公安部和安徽省扫黑办、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重点督办。2018年12月30日,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52名被告全部有罪,分别判处主犯邢丙军、王成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12项罪名成立,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8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罚金。2019年3月29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对邢丙军、王成斌等39名上诉人及其他12名原审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如今,武校的原址已在建设湿地公园,翰林广场也一改往日模样,广场舞的音乐又响了起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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