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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90后女孩利用网络贩卖毒品被判刑
时间:2016-04-28 08:3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点击:

    为牟取暴利,广东一90后女孩邬某做起毒品“代理”生意,利用QQ群、微信、支付宝买卖大麻。近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贩卖毒品案件,并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邬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邬某在多个QQ群内大量发布贩卖大麻广告,通过QQ或微信与购毒人员联系交易,利用支付宝、微信收取毒资,并借用贩毒人员乔某(另案处理)的淘宝链接让对方下单,购毒人员下单后其再向上家孙某(另案处理)购买大麻,由孙某直接邮寄给买方。

  被告人邬某交待,自己一开始出于好奇,看到QQ群内有人在卖大麻,就试着从上家买入再转手卖出,从中赚取差价。后发现转卖大麻利润颇丰,便帮上家作起“代理”,每天平均至少有2、3单交易。

  通常情况下,邬某让客户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转账支付毒资。收到毒资后,邬某将客户的地址、联系方式发给上家,由上家发货。此外,为解决部分客户提出通过淘宝支付购买的要求,邬某与乔某取得联系,双方约定借用乔某经营的淘宝店商品链接让客户下单。

  客户拍下商品并将发货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告知邬某,邬某再联系上家发货。收到客户付款后,乔某将客户的钱提成10%后转给邬某。

  2016年6月17日,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邬某对聊天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的确认,邬某与上家孙某、下家乔某在2015年4月至6月期间的毒品交易记录达100余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邬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法规结伙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邬某系初次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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