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过官网通报了四起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
通报提到,2011年以来,以周连友为首的涉黑组织在南平多地通过“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敲诈勒索”等方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2014年10月,黄硕在担任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在周连友团伙打砸某房地产项目售楼部案件中,参与指挥策划,从中斡旋协调,为周连友等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提供帮助,使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黄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黄硕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纪检监察机关对周连友涉黑案背后的“涉腐涉伞”问题开展深挖彻查,目前已立案查处24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就在9月30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周连友等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洗钱罪一案,判处主犯周连友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周连友以南平市建阳区融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以个人和融鑫公司的名义在建阳区、武夷山市一带进行非法高利放贷,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虚假诉讼、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另外三起案例分别是:宁德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健充当“保护伞”问题,福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原副支队长张其通充当“保护伞”问题以及莆田仙游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陆进贵充当“保护伞”问题。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当前,专项斗争正处于决胜战、收官战的紧要关头,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铁拳打“伞”,利剑破“网”。要打赢“收官之战”,坚持“打伞破网”主攻方向不变,“大伞”“小伞”一起打、“黑伞”“恶伞”一起查,攥紧拳头,向潜藏蛰伏的大“伞”大“网”聚焦发力;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事实为上、证据为王,一是一、二是二,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既不拔高凑数,也决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做到认定精准、处置精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注重标本兼治,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坚持边打边建,全面梳理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等方面成熟经验做法,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构建常态长效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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