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7日通过官网正式公布《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以加强商标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
最新出台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共38条,对商标的使用、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容易混淆、销售免责、权利冲突、中止适用、权利人辨认等内容进行细化规定,旨在商标法框架内,为商标执法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具体操作指引,为市场主体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其中,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一般需要判断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判断是否为商标的使用应当综合考虑使用人的主观意图、使用方式、宣传方式、行业惯例、消费者认知等因素。
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涉嫌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完全相同,以及虽有不同但视觉效果或者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基本无差别、相关公众难以分辨的商标。
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涉嫌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文字商标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或者图形商标的构图、着色、外形近似,或者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形近似,或者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形近似,或者颜色组合商标的颜色或者组合近似,或者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者整体音乐形象近似等。
判断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时,应当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采用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的方法进行认定。
据了解,2018年中国机构改革后,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制定,既是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也是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的具体举措。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表示,后续将做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政策解读,加大培训力度并推进实施。同时,做好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行政答复等工作,不断完善业务指导体系,提升执法保护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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