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湖北黄冈对市县城区道路及乡村道路实施交通管
时间:2020-01-30 21:0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黄冈1月30日电 (武一力)湖北黄冈市公安局30日通报,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在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市县城区道路及乡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具体包括:自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黄冈市区和各县(市、区)主城区、城关镇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城区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各村组、自然湾、社区、居民小区的进出机动车道只预留一条应急道路,其余道路全部封闭;偏远的村组、自然湾道路封闭,但要保证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对随车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后,允许通行。

 

    全市征调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于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时的交通保障。

    记者从29日晚的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各市、州疫情防控当务之急就是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防控,现在黄冈、孝感、荆门、咸宁等地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黄冈,确诊和疑似病例累积超过1000人,绝不能让黄冈成为第二个武汉。(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