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北京今年拟安排制定、修订和修改法规20项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今年拟制定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李伟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1月1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安排制定、修订和修改法规20项。
报告提到,2019年是首都北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议题68项,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条例,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办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两批打包修改法规19件,废止法规2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报告6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项询问2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2人次,督办议案4项,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1112件。
多部法规已经出台
报告提到,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把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摆在立法计划优先位置,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加快立法步伐。修订后的条例全面体现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新理念新要求,建立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常态化城市体检评估等制度机制,对遏制新生违建、提高违法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为严格实施总规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提前布局配套法规,对制定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推进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立法。
针对城市治理难点堵点和共建共享突出问题,北京也打出立法“组合拳”。
街道办事处条例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的法定职责和保障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人员力量下沉,为基层赋能赋权、减负增效。修改后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推行总量控制、强制分类制度,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对个人违规投放和企业混装混运加大处罚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从制度层面保障全区域全链条全流程治理。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
营商环境
报告提到,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构建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和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为重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对制定大数据条例,修改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种子法办法进行立项论证,对修改审计条例、招投标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
就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业扩大开放、第四次经济普查、乡村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审判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有关议题组织专题询问,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促进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就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开展立项论证,推动侨界人才智力资源更好融入首都发展,并就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
报告提到,市人大常委会以推动健全精治共治法治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为统领,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改实施保密法若干规定,对制定社会信用条例、修改测绘条例进行立项论证,对制定地下空间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民生立法
加强立法项目储备
报告提出,按照健全首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重点就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开展立法监督。
今年,北京将制定中医药条例、医院安全秩序保障条例,修改燃气管理条例,对制定住房租赁条例、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条例、禁毒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安全生产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项论证,对学前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民生立法项目储备。
此外,为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报告;突出“一老一小”领域监督,审议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长期护理有关情况报告;在督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议案基础上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北京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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