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通部门提出四项整改措施
时间:2020-01-15 20:5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新华社郑州1月15日电(记者董博婷、孙清清)过年在即,大批旅客踏上回家路。记者近日走访郑州东汽车站、郑州中心汽车站发现,旅客在买汽车票时被搭售1元、2元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华社播发相关报道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办法。
1月14日,新华社播发了《记者来信:警惕回家路上的“出行套路”》,就旅客买汽车票被搭售保险的现象进行了报道。记者采访发现,售票员违规搭售保险。郑州中心汽车站一位售票员向记者坦言,“你要不吭声,那就默认了”,“卖保险有任务”。
汽车站售票窗口本应是交通服务窗口,却出现“搭售保险”的问题,售票员变成卖保险的,让不少旅客吃了“哑巴亏”,引发群众质疑。
针对记者反映的情况,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处长段胜勇告诉记者,汽车票本身含有保险。交通部门和银保监会联合规定,由运营公司投保,每张车票最低含有保额40万。不告知旅客搭售保险,必须进行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回应记者说,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办法,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着眼科技投入,从程序规范上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对汽车站全部售票员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售票员在售票时,必须对旅客进行是否要买保险的询问,征求旅客的意见。在各汽车站每个售票窗口前的醒目位置,放置保险销售提示牌,让每位旅客购票时能及时看到。三是进一步简化退票程序,方便旅客退保险。四是在1月16日前,所有售票窗口售票提醒确认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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