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或成主播或看直播,尤其是类似《绝地求生》这类“吃鸡”游戏主播,更是火爆异常。但是作为一名公众人物,网友们在喜欢你的同时也在监督着你。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斗鱼“吃鸡”主播状告哔哩哔哩up主的名誉权纠纷案,经法院审理,驳回了该主播的全部诉请。
邱某为关注人数超过500万的斗鱼知名游戏主播,为热门游戏《绝地求生》提供直播。而郭某则是在哔哩哔哩网站上从事网络游戏评论、解说的一名up主,同样拥有粉丝5万余人。2018年4月,郭某在B站上发布一条视频,以邱某2018年1月的游戏直播录像作为视频素材进行评论,指出邱某在不到1秒的时间打出了14发子弹、邱某手指在一直按着鼠标的情况下单点打成全自动,对邱某游戏操作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该视频发布之后,被网友在网络上大量转发和评论,引发大量网友对邱某进行质疑、甚至侮辱和谩骂。邱某认为,郭某利用网络环境在其所从事的特定游戏领域中,对其提供的直播产品进行虚假、极具误导性的评论,导致其社会评价显著降低,给其名誉造成极大影响,同时损害原告所提供产品的社会价值及评价度,便将郭某诉至法院。
经查,针对被告郭某的质疑,原告邱某当即发布一条证明其具备手动1.6秒打出14发子弹的实力的视频,其工作室也发布《声明》,否认“不到一秒打出14发子弹”、否认“单点打成全自动”、否认“开挂”。随后郭某便删除了在B站上发布的争议视频,并在微博上转载邱某工作室发布的《声明》,同时认可1.6秒打出14发子弹,对于先前视频中“一秒14发”的口误向邱某表示道歉。
庭审中,被告郭某辩称,其是直接使用原告邱某的直播录像作为视频素材,并对此基于自身对游戏的认识发表客观评价,针对不合理的地方(手指不动打成了全自动)提出合理的怀疑,但从未说过原告游戏开挂,被告并无侵犯原告名誉权的故意。质疑视频中郭某存在口误,说原告一秒打出14发子弹,实际是1.6秒,对此郭某也已经发布视频予以澄清并道歉。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对言论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应综合考量发言人的身份、言论指向的对象、具体的议题和内容、上下文语境、言论所引发的后果等加以判断。本案中,邱某作为网络上拥有较高人气和知名度的当红游戏女主播,属于网络公众人物。而作为公众人物,面对网友非恶意的批评、质疑,理应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不能简单地认为一般的质疑和批评就构成侵犯名誉权。被告郭某作为网络游戏解说,其节目性质需要对当红游戏主播的游戏视频展开评论、剖析,其在游戏视频评论中选取当红主播邱某的直播录像为素材亦属正常,质疑视频中的一些表述虽不严谨,但考虑到评论时的语境,该评论仍属于正常的评论范围之内,原告应予以理解与宽容,不能据此认为郭某存在针对邱某的恶意。
虽然被告郭某至今仍对“单点打成全自动”质疑,但被告的质疑是基于对原告直播视频的直观认识,原告作为网络公众人物,应经得起他人的质疑和评论。此外,被告在视频中的评论和质疑,言辞中肯并不过激,不存在无端捏造事实和故意贬损原告的情形。网友对依据该视频所发表的评论,有自己的认知并由此形成的评论观点,是网络时代特有的思维和言论表现,原告作为网络公众人物,也应予以接纳。原告认为涉案帖子已侵犯其名誉,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其粉丝数的变动与系争帖子之间存在必然关联。
综上,宝山法院驳回原告邱某的诉请。判后邱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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