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针对“学校发票让学生观看,家长购票质疑被‘套路’”的相关报道,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了事件调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活动组织方承认:西安市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非活动举办方,也未参与任何策划营销活动;相关营销行为不存在与学校领导、教师的利益关联,更不存在个别舆论猜测的所谓“回扣”问题。
通报如下:
2019年4月7日《华商报》报道称“学校发票让学生观看,家长购票质疑被‘套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西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见报当天即做出安排部署,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排查
4月7日该消息见报后,市教育局第一时间即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安排,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展开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联合成立专项调查组也同步开展调查,并分3个调查小组会同公安、纪检等部门于4月8日起分赴雁塔、未央、灞桥等区、学校、演出活动组织方实地调查了解。4月10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各区县教育局参加的专题会议,对事件及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对涉事学校数、学生数较多的区县提出批评,并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
4月11日下午,活动组织方陕西省西安人民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剧院”)向我局发来情况说明;4月12日上午,活动组织方南昌梦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梦蝶”)向我局书面致歉并就社会质疑的有关问题予以具体说明。
二、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一)观演券发放的实际情况
经查,《丝路精灵九色鹿的传说》《小红帽》两剧的演出由人民剧院与南昌梦蝶2家单位共同组织,人民剧院负责提供场地、演出内容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南昌梦蝶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品设计印制和营销推广工作。陕西省民间艺术剧院为演出方。本轮2个剧目的演出于2019年4月5日至7日在清明节假期期间向社会公演,3天共计演出13场。本次演出活动经莲湖区行政审批局批准举办,演出经营资质及票价政策等均进行了备案。
活动组织方为扩大演出知晓率,营销团队共安排了30名线下推广人员,分区县、分学校在我市城区数百所学校门口及学校附近向家长群众发放了不属有价证券或具商品价值的广告宣传单(并非个别媒体误传的免费票),共约4万张。由于绝大多数学校不接受推广人员进校,发放地点主要在校外,但也有一些推广人员冒充剧院工作人员、冒充学生家长身份(有的用假身份证明在学校门卫处进行登记、有的谎称是该校某某班学生家长被老师叫来谈话、有的打通被叫人显示为某年级某班班主任,其实电话号码是营销同事冒充学校老师以欺骗安保人员,有的在放学时间从其他家长处打听到一些老师的信息便冒充是其熟人)等以各种理由混入校内及教师办公室,谎称已跟学校沟通过,向老师误导推荐;或趁办公室无人时将宣传单放至教师办公桌上。
由于宣传单上印有“人民剧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谨以此剧献给全体教师和家长以及热爱学习的孩子们”等字样,加之推广人员自称剧院工作人员,导致个别老师受到误导,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向班级学生进行了分发,但也对学生提出了是自愿观看;也有个别教师下课回办公室后看到宣传单,误以为学校组织,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向学生进行了发放。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教师警惕性较强,在未得到学校明确通知的情况下,并未向学生发放宣传单,因此涉事学校的不同年级、同年级不同班级发放宣传单情况不尽相同。
同时,持有宣传单的学生家长按引导扫描二维码后即可登入“西安人民剧院”微信公众号,加之活动组织方在宣传单上印有“温馨提示:每位同学看完此剧后以《诚实的我》为题写篇作文或画幅图画,互相交流学习”等字句(活动组织方声明该行为仅为推广手段,与学校无关),也误导了不明就里的家长认为该活动由人民剧院与学校共同组织,故而带孩子前去观演。
据活动组织方解释,并经调查组察看,宣传单上未印有“免费观剧”,但印有58元至368元等6档成人票价及“凭此券家长购票,可免费带一名学生入场”等宣传语。该剧包含58元,118元低价票在内的所有价位门票在取得活动批文后便在网络上进行线上销售,因线下数量有限,存在现场无法买到低价票的情况。这是导致前去观演家长强烈不满的重要原因。
据活动组织方解释,在观演过程中对入场观众进行了分校统计,并随机发放了文具等赠品,其目的用于大数据分析,主要是想了解西安市不同区域观看儿童剧目的人群细分情况,另外也用于内部考核,与其他无关。
活动组织方承认:西安市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非活动举办方,也未参与任何策划营销活动;相关营销行为不存在与学校领导、教师的利益关联,更不存在个别舆论猜测的所谓“回扣”问题。
经各区县、开发区教育纪检部门调查,未发现本次公演活动与学校存在利益关联。
(二)观演涉及的学校及学生情况
经过全市教育系统排查,此次营销人员混入校园发放宣传单共波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47所(其他均为校外散发)。从区县分布来看,数量分别为:雁塔区16所,未央区14所,灞桥区8所,长安区3所,高新区3所,莲湖区2所,经开区1所,其他区县未排查出问题。共涉及学生532人,其中未央区204人,雁塔区189人,高新区48人,经开区36人,灞桥区29人,长安区19人,莲湖区7人。
此外,排查中也发现学生亲属转赠演出票或网上购票、部分家长从人民剧院官网获知信息而自行带孩子观看等现象。根据活动组织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本次观演活动共有113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参加了观演。
根据活动组织方提供的院线售票情况显示,本次公演共安排13场次(满员合计入场观众应为13130人),但实际上座率不足三成,全部场次共约2600人观看。
(三)暴露的主要问题
社会机构以商业利益为出发点,通过不正当宣传手段,误导家长带学生观演的行为是造成这次事件的源头所在。不少家长对社会上有着广泛影响力的知名文化团体及企业持有善意理解和信任,这也是被误导消费的重要原因。但市教育局也清醒认识到,本次事件也暴露出教育部门、有关学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区县教育部门在防范商业广告进校园方面还存在不足。市教育局于3月15日就印发了《转发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市教办发〔2019〕78号),明确提出: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和《通报》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校长、每名教师,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落实责任,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防范屏障,杜绝各类商业广告以任何形式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向学校、学生发放的试卷、奖状、校服、教科书、教辅材料、文具教具等,以及进入校园的APP进行严格排查,特别要防范外部人员借各类活动制作、夹带、发放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但通过调查摸排发现,一些区县教育部门在防范商业广告进校园方面的警惕性不高,管理力度不强;少数区县未能加大宣传力度,更未严格落实市教育局提出的“全覆盖传达到每名教师”的要求,存在对辖区各学校相关工作落实不细、督查不严等问题。
二是部分学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学校的门禁在上学和放学时管理不严不细,存在让社会人员冒名进入校园的漏洞;个别学校未能坚持“凡进必审”,对进校人员未能形成严密的审核、监控和追踪机制。
三是个别教师思想麻痹。在一些学校,个别教师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强,政策学习不及时、不到位,在没有了解真相、及时请示学校相关负责同志,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向学生发放了宣传单。
(四)问题处理的措施
1.对雁塔、未央、灞桥等3区教育局管理不严、落实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营销人员进入多校发放宣传单的现象在全市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2.责成以上7个区县、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发生入校发放商业宣传单的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和安保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向市教育局报送处理结果。
3.鉴于活动组织方在营销策划过程中,其行为对学校及家长、群众产生严重误导,市教育局将本次公演涉及的团体机构列入全市教育系统不诚信企业名单,并建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年内不组织参与其举办的相关活动。
三、落实责任,加强防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就西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进行再强调、再传达,确保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校长、每名管理者、每名教师;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整治,落实责任,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是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出台关于防范商业广告进校园工作的督查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及问责办法。
三是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尽快召开校长警示教育大会,明确要求,强化责任,提高学校防欺诈和各类商业广告或变相广告进校园的警惕性和鉴别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和净化校园环境的治理能力。市教育局也将于近日召开全市校长大会,通报情况,敲响警钟,汲取教训,杜绝再发。
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力度。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教育局为民服务热线(029-86525726)和各区县、开发区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对发生商业广告进校园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市教育局将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
五是将杜绝各类商业广告以任何形式进入校园作为对区县教育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市教育局将于近日启动市级督查,以督查抓落实,以督查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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