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对无人机生产销售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
深圳:禁飞区放飞微轻型无人机罚千元
新京报讯 (记者吴婷婷)昨日起,深圳市开始施行《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无人机生产、销售管理、飞行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要求。
这是自去年国家空管委起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后首个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城市。对比国家版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在无人机操控者的年龄、改装无人机的处罚、适飞区域等方面进一步加严和明确。
8岁以下儿童不得操控无人机
《暂行办法》规定,在非禁飞区飞行无人机,应当通过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报备飞行计划和动态信息。除在室内或者拦网内等封闭空间飞行外,轻型无人机操控者应当年满8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飞行轻型无人机。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版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对轻型无人机操控者的最低年龄做出年满8周岁的限制。
事实上,已经有越来越多儿童加入到无人机操控者的行列,因此出现问题也曾见诸报端,比如去年5月,一幼童在北京市朝阳区萧太后河广场公园玩耍时,被一架无人机砸中划伤,该无人机操控者为一名14岁男孩。
单位改装、破解无人机最高罚5万
记者了解到,一般正规企业生产的无人机产品,其无人机内置了基于地理位置信息的禁飞区策略,即地理围栏系统,但也出现不少自行组装甚至是破解改装无人机的情况。
国家版征求意见稿指出,对私自改造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破坏空域保持和被监视能力,改变速度、高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等性能的行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给予警告,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合格证或者执照,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而深圳版的《暂行办法》对改装、破解无人机做出更加明确的要求。《暂行办法》规定,改装无人机、破解无人机系统或者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单位处以2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
未完成登记“黑飞”罚1000元
《暂行办法》规定,轻型无人机首次飞行前,应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完成信息登记,包括所有人的姓名和移动电话号码等。未完成登记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暂行办法》划定了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禁飞区域。其中,微型无人机禁飞区域包括:真高50米以上范围;机场、临时起降点围界内以及周边3000米范围;香港边境线到深圳一侧100米范围;军事禁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军事管理区、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口岸、海关监管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等。
轻型无人机禁飞区域包括:真高120米以上范围;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水平投影范围;有人驾驶航空器和大型无人机临时起降点以及周边3000米范围;香港边境线到深圳一侧500米范围;军事禁区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军事管理区、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口岸、海关监管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等。
对于各类型无人机的适飞区域,《暂行办法》明确,250克以下微型无人机在适飞区域50米真高范围内合法飞行、4公斤以下轻型无人机在适飞区域120米真高范围内合法飞行。
违反上述禁飞规定者,由公安机关处以1000元罚款。
在目前的无人机飞行管理深圳试点中,大部分区域都划为适飞区域。
■ 声音
无人机行业或将面临洗牌
昨日,中国航协通用航空分会副总干事米燕军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11月19日深圳地区建设了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及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并形成了军民航、地方政府三方协同管理机制。深圳无人机管理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实践无人机管理制度的适用性,为全国无人机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米燕军表示,民航局针对无人机的人员资质、适航管理、空域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并正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无人机管理平台系统(UOM),无人机行政管理将逐步实现技术支撑、信息公开、部门协同。无人机企业无法可依、无人监管的情况已经成为过去,尤其是制造及运营企业将面对更加精准的监管。
由此米燕军认为,无人机行业将面临洗牌的过程,只有守法的企业才能走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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