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分别是:
1.太原市娄烦县残联原理事长李岗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李岗竹在承担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初审和拨付补助资金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使5家申报资料不实的企业通过审核并领取补助资金,其中2万元补助资金被企业负责人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7月,李岗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晋中市灵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贯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7月,灵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到上级《关于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未及时传达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直至2017年12月才向全县各医疗机构下发文件传达精神,导致全县各医疗机构收取农村贫困住院患者176人次的住院押金93.02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发科,分管领导燕永志和杨志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公室原主任张立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梁帅被通报批评。
3.阳泉市郊区民政局原副局长史晋兵、区住建局房管股原股长王瑞君和河底镇城建办主任史志宏在负责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史晋兵、王瑞君和史志宏在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河底镇东村上报的危房改造户没有严格审核把关,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33户通过验收并享受补助资金46.2万元。2018年9月,史晋兵、王瑞君和史志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汾市隰县畜牧兽医中心总工程师任瑞全在县畜牧产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任瑞全作为县畜牧产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领导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对县畜牧产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时,未严格审核把关,致使7家未达标的合作社通过验收,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2018年6月,任瑞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长治市长子县鲍店镇民政服务中心负责人罗保文在低保复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罗保文在承担鲍店镇东村低保复核工作中,未按规定入户调查、未组织东村低保复核评议会议,对东村上报的低保评议资料未认真审核把关,造成不符合条件的5户5人被评为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金12729元。2018年5月,罗保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从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和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情况看,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一些基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如果任由这些问题滋生蔓延,就会降低脱贫攻坚质量和效率,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能职责,协助并督促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山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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