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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食品企业非法添加将5年禁入
时间:2011-04-23 09:3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发现添加剂含量超标或含有非法添加物的食品,下架信息将在半小时内传递到京城各销售网点。昨天,市食品安全办召开会议,部署全市打击违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规范:购买非食用物质实名登记

  市食品办强调,对可能造成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类似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购买必须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

  处置:非法添加停售企业同类产品

  往食品里乱加“作料”不会一罚了事。市食品办昨日明确指出,食品企业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监管:发现违法线索立即通报公安

  本市昨天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农业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哨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厉打击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现象。卫生部门要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

  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各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预警:危险食品半小时内下架

  以后检测人员日常巡查将配备高危物质快检设备,北京强调在监督执法中推广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吊白块、罗丹明B、碱性橙等非法添加物快速诊断试剂盒。

  借助北京食品安全监控系统,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相关组织、媒体发布的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信息,对涉及到的高风险食品加强抽检,对检查中发现的添加剂含量超标或含有非法添加物的食品,在半小时内向全市统一发布下架退市信息。

  惩戒:一次犯错5年禁入食品业

  一旦被发现存在非法添加剂问题,企业主5年内别想在北京从事食品行业。依托49个部门联网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北京将统一归集、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并作永久保存。限制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京投资,对从事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追责:违法添加一律责任倒查

  市食品安全办还将会同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价,实施违法添加物责任倒查机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部门、区县政府绩效和领导班子的考核。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追究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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