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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众官员以权谋私 安排文盲亲戚当教师
时间:2010-07-29 11:0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焦作修武县几个没有文化的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国家正式的退休教师,每月还能领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不识字如何当上退休教师呢?只因他们是教育局、人事局领导的亲戚。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修武县人事局原局长、教育局原副局长以及另外两名工作人员被判刑。

●人事局长的农民亲戚一转眼当上退休教师

武新华原任修武县人事局局长,焦之勋原任修武县教育局副局长(主管政工科),董小威曾任修武县财政局会记核算中心4站站长兼教育局报账员,刘淑琴曾任修武县教育局政工科科长。

2005年12月份,4人经过预谋后,分别利用其各自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干部资料信息之手段,为各自的一名亲属办理了虚假教师退休手续(详见人物关系附表)。因此,1名工人和3名农民,摇身一变,成了4名退休教师。其中,马某、崔某伪造成从“修武县周庄乡中心校”退休,冯某、武某伪造成从“修武县郇封镇第一中心校”退休。

虽然,事后4人均声称,不是自己主动要求给亲戚办理假退休手续的,但是,将一个农民办成“退休教师”需要几道手续,如果不是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无论如何也变不成退休教师。

整个造假程序涉及修武县教育局、修武县人事局以及两所学校,因为4名“退休教师”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职)审批表”上分别加盖了修武县教育局、修武县人事局以及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的公章。从2005年12月份至2007年4月份,这4人共骗取工资款84684.2元。

●教育局副局长的儿子 边上学边领教师工资

对于焦之勋来说,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2004年冬天,修武县葛庄中心校教师侯某,去台湾结婚一直未回。焦之勋知道后,就想让自己的儿子焦某去顶替。

之后,他对下属交代说,找人代课。因怕人知道,2004年10月份,葛庄中心校负责人先将“工资预算表”上侯某的名字写成另外一人,12月份又改成焦某。2005年10月份,各种手续办好后,工作人员将工资本交给了焦之勋。

实际上,焦之勋的儿子根本就没有去代课,2003年9月份至2008年7月份,他一直在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学。但是,为了表演得逼真,他们却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将焦某填写成:2003年7月毕业于沁阳师范,身份系干部。

从2005年10月至2007年4月,焦某以在编教师身份共计在葛庄中心校领取工资款15136元。

●滥用职权惹怒众人俩局长最终丢了官

2007年,4人在全县核编时,主动投案。案发前,退回全部赃款。而事发后,该案在修武县引起了强烈反响,使政府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形象受到很大影响。

一些在校领导和教师对此曾一度议论纷纷,“他们利用职权让那些没进过校门一天的人成了退休教师,这些根本不应当享受教师待遇的人享受到了国家待遇,而一些长期在教师岗位上辛苦工作大半辈子的教师,因身份不能解决无法享受到国家教师待遇,太不公平了。”

武新华、焦之勋相继于2007年3月份、8月份不再担任原职务,刘淑琴、董小威也分别于2007年6月份、12月份不再担任原职务。2009年3月份,4人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2009年9月份,修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武新华、焦之勋犯“贪污罪”,被判4年有期徒刑;董小威、刘淑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由于不服一审判决,武新华、焦之勋上诉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2月份,焦作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贪污或是滥用职权最终都要付出代价

今年1月份,修武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4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但是对指控的罪名有意见。

4名被告认为,其主观上没有贪污的故意,不是以自己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不具备贪污罪的主观故意,只是给亲戚办好事;客观上没有侵占国家财产,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滥用国家授予的权力,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舞弊行为,使不应当享受国家退休工资的人员得到并占有工资,给国家的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其行为属滥用职权。”

今年6月份,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新华、焦之勋、董小威、刘淑琴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自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办人事工资手续的职务便利,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虚构干部资料信息,妨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使自己的亲属违规享受国家财政工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侵犯的是国家正常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而非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检察机关起诉“贪污罪”不成立,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且系共同犯罪。武新华、焦之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董小威、刘淑琴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判处武新华、焦之勋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判处董小威、刘淑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昨天,记者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由于武新华、焦之勋认为量刑过重,不服判决,现已上诉。

人物关系姓 名 职务 “退休教师” 人物关系

武新华 修武县人事局局长 马某 姐夫焦之勋 修武县教育局副局长 崔某 姐夫董小威 修武县财政局会记核算中心4站站长兼教育局报账员 冯某 岳母刘淑琴 修武县教育局政工科科长 武某 大姑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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