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西门派出所警长谈峰告诉记者,事发于元旦当晚21点40分左右,当时该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一名犯罪分子在该市燕苑路农业银行支行总部ATM机取款区,对一名取款女子用砖头砸头的方式进行抢劫,劫走现金700元,作案后该男子向人民广场西侧绿化带逃窜。接到报警之后,西门派出所及警方刑侦大队办案人员赶至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侦查人员对银行周围及ATM取款区内的监控进行调取,通过监控发现嫌疑人为一名男子,相貌看上去约20岁,身高一米七左右,中等身材,上身穿一件黑色的无领拉链短夹克衫,有肩章式样,左右胸前各有一个斜拉链袋,下身穿深蓝色牛仔裤,裤子大腿部泛白色,脚上穿黑色鞋子,身材偏瘦,长头发。
谈峰表示,根据现场情况来看,嫌疑人是刷卡进入24小时银行的,随身应携带有银行卡。记者在该所提供的一份监控材料中看到,监控探头正对取款机部分,犯罪嫌疑人蹑手蹑脚进入内部,并悄悄靠近受害人,在其身后悄无声息地藏匿了十余秒、确定钱已取出并且外部没有路人的情况下,抡起手中的砖头砸向受害人头部,“犯罪嫌疑人比较年轻,没有敢用力敲,所以导致了之后他与受害人进行厮打。”谈峰在介绍录像时表示。在监控中,经过短暂的搏斗,受害人手中的钱币散落一地,犯罪嫌疑人仓皇之间从地上摸了一把钱就逃出24小时银行逃窜而去。
获取监控录像、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大致样貌之后,西门派出所民警、保安在该所辖区内网吧、游戏室、浴室、旅社等可能过夜、留宿的行业进行检查,并持嫌疑人照片进行访问。2日凌晨1时30分许,在检查到唐家村某网吧105房间时,发现一名男子与监控上的嫌疑人十分相似,便将之带至派出所进行讯问,经讯问该男子很快交代了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并且交代了另一名嫌疑人的藏身处,2010年1月2日凌晨3时许,在唐家村“祥和园”旅馆将另一嫌疑人汤某抓获。
据1992年10月出生于泰州的朱某交代,他于2009年12月31日带汤某等人到KTV坐台,由于客人没有给汤某等人“坐台费”,汤就找到朱某索要,朱某由于没钱,便提出“抢点钱”还给汤,汤当即同意。于是两人在街上寻找目标,在转到溧阳市燕苑路ATM机取款处时,由朱某持砖头对正在取款的女子虞某实施抢劫,抢得现金700元。
(陈韧 黄柯文 毕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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