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被小贩扎伤法庭上为其求轻罚
时间:2009-12-08 15:2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本报讯(通讯员李霞)紧闭双眼控制着泪水,站在被告席上的小刚(化名)听完宣判后,哽咽地说:“替我谢谢他。”这个他就是5个月前被其扎伤、5个月后为其求情的城管队员李某。昨天,这起案件以感人的一幕画上了句号。
6月15日下午3时许,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队员李某和张某巡视到301医院北门附近,发现小刚在违章摆摊卖水果。两人来到小刚的车旁,审查后,按规定要求暂扣其三轮车,小刚紧紧拽住车把不让张某拉走车辆,两人一时僵持不下。
李某见此情景,走到小刚身旁,刚想劝解小刚几句,情急的小刚一把从车前篮子里抽出水果刀,威胁城管队员不要靠近他。李某赶紧上前抓住小刚的手,企图将刀夺下。夺刀过程中,小刚一刀划在李某的左臂上,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小刚趁机逃脱。7月13日,当小刚再次来到301医院北门摆摊时被民警抓获。
小刚被公诉后,李某主动找到检察机关。“我理解小刚的行为,我也伤得不重,不用他赔偿,也恳请法院能从轻处罚小刚。”李某只提出一点要求:小刚以后要遵纪守法,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取幸福生活。
庭审中,小刚也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法院认为,小刚犯罪时未满18周岁,犯罪动机比较简单,主观恶性不大,悔罪态度较好,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从轻判处小刚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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