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盐业腐败窝案开审 原盐务局长承认受贿65万
时间:2009-12-01 08:1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今日上午,原广东省盐务局局长、广东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沈志强涉嫌受贿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震惊羊城的广东盐业腐败窝案,沈志强是涉案人员中职务最高的一个。
编辑:雷思| 中国法制新闻网
今日上庭受审的沈志强生于1948年,籍贯上海,从军32年,部队转业后进入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4年广东盐业体制改革,任广东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正厅级);2007年11月,称谓更改为广盐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广东省盐务局局长。
沈志强于2008年底被有关部门“双规”。2009年1月,省政府决定免去沈志强广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广东省盐务局局长职务。今日庭上,检察机关指控称,沈志强涉嫌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是利用盐产品包装纸箱业务收受贿赂等。
据悉,广东盐业总公司腐败系列案涉及人员众多,已成国内盐业系统最大的腐败窝案。2009年1月,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透露了查处该系列腐败案的消息。在省纪委2008年查处的九大重案要案中,省盐业总公司系列腐败案位列第三。
—庭审直击—
辩称“通过情妇受贿”
今早,在法庭上,对沈志强的起诉书不算太长,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算复杂。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沈志强涉嫌受贿数额为65万余元,收贿时间是2006年至2008年,主要是在盐业总公司招标包装纸箱业务中受贿,是通过其情妇白某收受的。
沈志强出庭时,头发有点白,步履稳健,表情凝重,说话条理清晰。他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他辩称,自己本不想受贿,但白某步步紧逼,他因担心“对自己家人不利”,就收了钱。
沈志强在庭上还提到,他从部队转业到盐业系统后,一位老领导曾对他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在工作中一直是这么做的,盐业总公司的业务非常多,在这过程中,他一直是“该拿的钱就拿,不该拿的钱就不拿”。言下之意是,除了此次,并无其它受贿行为。
据检察机关认定,沈志强有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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