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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教师晋升之痛 高校职称评审如何破与立?
时间:2020-10-30 13:3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特别是有关教师评价的相关改革,这在社会和行业内引发广泛关注。

    之所以会出台“改革方案”是因为长期以来,高校教师评价中出现了“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的“五唯”问题,这也成为很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的“晋升之痛”。近几年,上百所高校进行了职称评审改革的探索,试图改变这一局面,那么效果和现状如何?困扰高校和教师的问题又有哪些?

    高校职称评审 改变“一把尺子评所有”

    教学质量好不好、学生是否有进步这些难以量化的内容,一度在很多高校的职称评定中被边缘化,“一把尺子评所有”“科研论文量化”,这是不少高校职称评定过去出现的问题,也是很多高校教师晋升过程中的缩影。此外,还有很多高校将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 缺少过程评价、分类评价,既挫伤了很多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也严重影响着人才培养。

    出台意见和方案 改革高校教师评价体系

    面对高校教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今年7月,人社部、教育部专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意见稿中的诸多要点也被纳入其中。在意见和方案中,都提出了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总体方案》中,在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高等学校评价中分别进行了政策设计。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在《征求意见稿》中,同样提出要分类分层评价,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岗位类别,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技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职称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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