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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消费陷阱 小心网上年货节的这些“坑”
时间:2020-01-14 21:4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小心网上年货节的这些“坑”

    眼下,打开所有购物网站,主旋律都是一水儿的年货节,红包、满减、支付优惠……气势与力度丝毫不输“双11”。快过年了,电商平台要抢割猪年最后一波流量,商家要力争赚到鼠年,消费者也惦记着薅足羊毛迎新春。相比刚刚过去的“双11”“双12”“黑五”,消费的由头和背景虽然变了,故事却还是一样的故事。也因此,您买买买的同时,可别忘了那些屡曝屡犯的消费陷阱,毕竟春节图的就是喜庆,谁乐意添堵呢。

    此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公布了“双11”期间各种乱象:“直播带货”频翻车,短信轰炸扰人烦,“定金”“订金”混淆导致预付退款难,平台优惠现“bug”,商品质量槽点多,先涨后降套路深,商家迟迟不发货,物流时效打折扣,等等,这些现象延展到了“双12”“黑五”,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蔓延至年货节──

    市场监管

    打“预防针”竖“高压线”

    作为电商法实施后的首个“双11”“双12”年货节,近两个月监管部门最忙碌。多地职能部门都掀起约谈电商热潮,对电商平台念起了“紧箍咒”。

    “虚假宣传、产品质量是近几年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问题。”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告诉记者,从各大城市市场监管系统或指导或约谈的情况来看,这两大问题都特别突出。

    为给消费者营造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动2019网剑行动,发挥政府部门与企业互动作用,开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专项行动。同时防患于未然,提前规范治理,预先发布消费警示,并组织重点电商平台、网站召开行政指导约谈会,给网络经营者打“预防针”、竖“高压线”,从源头上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委与大型电商平台联合开展了“政法会客厅”活动,通过现场互动问答和在线咨询的形式,向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天津网络经营者集中宣讲相关政策,规范经营行为;回应消费者关切的大数据杀熟、默认勾选等网络消费纠纷问题,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开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专项行动:

    从2019年底至2020年1月,主要针对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综合性平台、商品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易发多发的平台网站,集中整治电子商务平台把关不严,不落实基本义务、平台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等问题。监督检查的同时,通过法律培训、集中座谈、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平台企业开展指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例。

    坊间声音

    直播带货不能这么率性

    眼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习惯看直播购物,因为解决了“隔山买老牛”无法体验的痛点,并且在看直播的过程中,还有抢红包、折扣等福利。但跟电视购物相比,直播购物的安全指数确实打了折扣。因此,很多消费者告诉记者,希望电商直播要做好审核和监督,别让直播带货这个新模式走歪了,别让假货钻了空子,别让三无产品找到了新土壤。

    他们呼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主播平台的监督,打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甚至建立直播带货的专门维权通道,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呵护新模式健康成长。

    还有消费者表示,作为推销员,网络主播也应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如果宣传的产品与其实质不符,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主播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直播带货正疯狂 频频翻车“槽点”多

    不要轻信福袋、秒杀、直播专属链接,更不要相信直播转账之类的交易方式,谨防上当

    电商直播,无疑是当前网购平台最生猛的存在。眼下,打开淘宝京东苏宁蘑菇街等一众电商平台,年货节直播都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二、三线演员,闯出名气来的头部主播,众多嘴皮子足够利索的素人,都穿梭在各自的直播间里,销售各种各样的商品:羽绒服、牛仔裤、空气炸锅、电饭煲、海鲜水果大礼包,甚至翡翠原石、家庭影院KTV音响……伴随着一声声“宝宝”的呼唤,一阵阵猝不及防的红包,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展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心地跟上了主播们的节奏:下单,买!

    每天这么多场直播,数不过来的主播,其间有没有鱼龙混杂兜售假货的?有没有言过其词夸大货品功效品质的?回答是肯定的。

    百度一下“直播带货 假货”,对各种乱象的爆料就活色生香地呈现在你面前,这其中甚至像烈儿宝贝、空姐昕怡这样拥有几十万“粉丝”的中部主播,都有被诉卖千万假货的记录。记者身边有一位朋友窦女士,不久前就被某直播平台一位“长相极其慈祥温暖的大娘”给忽悠了。该大娘直播卖海虾虾仁。老人家用质朴无华的语言讲述这虾仁如何新鲜环保,说自己打小海边长大,一直都吃这片海域的这种虾仁,还现场生剥生吃给你看。窦女士正在减肥期,午餐主菜是鱼和虾,又看大娘样子平实温暖就像身边的姑姑姨妈似的,就当即下单买5斤。等拿到手一看,傻眼了,全是灰乎乎样子猥琐的小虾干!跟大娘展示的新鲜饱满的大虾仁简直云泥之别。她第一时间联系直播平台,可哪里还找得到!很多跟她一样上当的消费者也一起要求维权,然,你的证据呢?你投诉谁呢?那可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平台且已关闭。另外,你的时间耗得起吗?窦女士们只得自认倒霉。

    天津大学的何老师指出,跟电视购物和电视广告不一样,网络直播更有即时性和随机性,而且基本是在没有通过有效审核的情况下就播出去了。部分主播为了赚取广告费搞虚假宣传、直播带货某些三无产品,确实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记者采访了解,当前除了薇娅、李佳琦等少数头部主播拥有自己的团队,多数中小主播都是商务审核直播一把抓,对其所直播的货物缺乏相应的审核。并且,出于经济利益考量,他们几乎很少拒绝与商家的合作,事实上他们也多半缺少话语权。这是直播带货频频“翻车”的主因。

    作为消费者,您在陶醉于直播购物的同时,还是要擦亮双眼,心里对商品的性价比要有个清晰的认知,尤其不要轻信福袋、秒杀、直播专属链接,更不要相信直播转账之类的交易方式,谨防上当。

    降价不主动告知 “价格保护”靠自己

    无论平台方还是商家,没人通知或者主动把差价退还给消费者,增加了消费维权的成本

    元旦以来,家住南开区白堤路一带的郝女士已经给自己和老公网购了6件羊绒毛衣。相比线下商场动辄上千元一件,她觉得线上年货节更划算。5天前,她在网易严选上给老公买了一件棕色圆领纯小山羊绒毛衣,原价799元,赶上年货节“暖冬特惠”,降价到599元,优惠了200元,郝女士愉快地“抢购”了。3天以后,她在严选上给自己买毛衣,挑选过程中无意间又瞥到了那件男款棕色羊绒毛衣,一看价码变成了495元,比她买的时候又降了104元!郝女士心情一下子不大好了。她跟客服交涉,对方告诉她可以申请“价格保护”。

    郝女士查看“价格保护”规则发现,价格保护有一定的门槛,在时间上仅支持“订单支付成功后至确认收货7天内”,而且,拼团订单不支持价格保护,同一商品只能申请一次价格保护,购买商品有赠品、赠券的不支持价格保护,下单时已使用优惠券、红包、购物津贴的也不支持价格保护……郝女士倒吸一口凉气,还好,她购买的商品还差两天就过了价格保护的时限了。她赶紧申请价保,半天以后,平台方将差价104元退到了她名下的礼品卡里。

    “如果我自己没有发现这件商品又降价了,也就不会有这笔退款了。无论平台方还是商家,没人通知我或者主动把差价退还给我。”郝女士遗憾地说,短短两三天,说好的“最低价”就被击穿了,这让人开始怀疑自己抢到的那些特惠战利品的价格──究竟是站在“山顶上”还是“半山腰”,而维权又只能靠自己,无形中增加了时间成本。

    而这,并不是孤例。

    “定金”“订金”易混淆 预付退款还是难

    将订金改为定金、提出此定金非彼订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属商家打“擦边球”,“定金不退”仍属霸王条款

    “预付款规则挺令人反感的,强制勾选‘不退’选项。”高女士告诉记者,虽然预订款价格诱人,但被强迫同意预付的定金不退,总给人一种十分不舒服的感觉,她反问,“如果是因为卖家原因造成不能发货,定金该如何处理呢?”

    “定金”“订金”是老生常谈的问题,而目前预售玩法依旧逃不过满满的套路。和高女士一样,很多消费者发现进入预售付款页面后点击付款却遇“拦路虎”,下拉滑动屏幕才发现是规则同意提示,只有确认勾选才能购买。

    “预售订金不可退规则同意选项,很大程度上给了平台或商家责任免责,在提示消费者的同时也避免购买之后退款引发的消费纠纷,但却让消费者觉得这是平台或商家推卸责任的一种表现。”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

    北京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丁秋萍律师表示,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商家和消费者约定的是定金,消费者后期取消订单时,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可以不退款,从法律上站得住脚。但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对于定金规则并不知悉,也不会打开协议进行阅读,且平台和商家往往处于强势的一方。“为避免促销活动中存在引诱消费者提前下单的情况,建议商家在涉及定金不退的条款后面补充:如果商家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丁秋萍说。

    丁秋萍进一步表示,工商行政部门曾在《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而针对商家玩弄“订金不退”和“定金不退”的文字游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订金改为定金、提出此定金非彼订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属商家打“擦边球”,“定金不退”仍属霸王条款,将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查处。

    商家迟迟不发货 消费者等得“心凉凉”

    一方面如若卖家未能准时发货,就面临违约风险,另一方面消费者购买应景性很强的年货,最好跟商家敲定发货时间

    “今年‘双11’我买了件皮衣,‘双12’买了件防寒服,都是过很久不发货,后来问了商家,才知道因为是清亏款,没货了。”家住河东区新开路附近的刘女士抱怨,眼下又赶上年货节大促,她就没再买清亏款了,“着不起那个急”。

    尽管近年来网购发货速度和物流越来越快,买了商品可能转天就能送到,但在网购中,商家发货时效依然经常受到消费者诟病。电商大促期间,商家的商品流动量较大,库存供应跟不上,为此商家都会明示消费者发货期限,对于急需商品的消费者就要谨慎下单了,但也有部分商家迟迟不能按时发货,甚至虚假发货或干脆不发货,让消费者等得“心凉凉”。

    电子商务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在《电子商务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卖家必须按照自己承诺的方式和时限向买家交货,同时货物在买家接收前的风险和责任都由卖家承担。该规定加大了卖家的责任,减轻了买家网购的压力和风险,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因此,如若卖家未能准时发货,就面临违约风险。

    还有马上就过年了,因此有必要提醒消费者,购买年货、迎新礼服等年节应景性很强的商品,最好跟商家敲定好时间,别等大年初三过去了,您订购的拜年唐装还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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