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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款“变身”住房贷款
时间:2010-05-14 16:30 来源: 点击:

  无孔不入的炒房一族总能找到“新玩法”。眼下房贷风声渐紧,就有炒房客打起了消费贷款的主意。

  老李是有着多年“倒房”经历的“房虫”,现在坐拥北京、海南等地6套房产,资产身价接近2000万元。今年他又新添置一套总价200万元酒店式公寓,不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碰了壁。商业银行通过对老李本人的个人征信系统调查,发现他名下存在多套房贷交易记录,由此认为老李是明显的投机性购房,属高风险人群,拒绝为其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一边是开发商催促缴款,另一边求贷无门,为在短时间内凑足房款,老李甚至考虑过出手名下的一处小户型。但是受到“高人”指点后,老李以个人消费贷款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最后还是银行帮助老李解了燃眉之急。

  个人消费贷款用途很广,主要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贷款(不包含房贷),包括耐用品消费等消费性个人贷款,一般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住房作抵押。目前银行在审批消费贷款时需要客户提供明确的贷款方向,老李承诺贷款用于装修这一大额消费,将手中的房屋抵押给商业银行,银行按照房产评估值的7折以内提供消费贷款,在贷款获得审批后,银行将资金直接划拨到客户的账户,这样老李就可以将贷款用于支付房屋价款。

  在老李为自己“瞒天过海”暗自庆幸的时候,银行的客户经理又给他出了道难题。银行经理告诉他,目前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精细化管理,银行要对贷款资金流向了然于胸,所以银行在提供消费品贷款的时候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购买合同,甚至将贷款直接打给第三方账户。

  老李申请的贷款名义上是用于装修,银行要求老李提供装修合同、装修发票和装修材料详单等。“借款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用途证明方可通过银行审核。而银行一般会按照合同金额提供贷款资金,并且资金直接打到第三方受托支付账户。”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老李。

  虽然银行的规定给老李带来了一定困扰,但凭着多方疏通,他再次避开监管新规限制。老李说,其实这也存在变通的手段,只要客户和一些小装修公司打好招呼,支付装修公司一定费用作为通道费,比如贷款总额的3%,装修公司在获得消费贷款后再将资金打入客户账户,这样就可以规避商业银行的监管。经过一番周折,老李将手中一套评估值在300万左右的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了100万消费贷款,贷款期限五年,利率执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上浮5%,这对老李来说已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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