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非法行医致病人死亡
时间:2010-05-15 15:35 来源: 点击:次
我们总是喜欢拿医生和律师,医院和法院作比较,来说明法律领域发生的事情,因为我们总是认为,前者面对的是人的健康和生命,自然更容易理解,也更能够得到重视。
然而,看了柴会群记者的下列报道,你就会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相反,倒是医学领域的事情,需要法律领域的事情作比较,来进行说明。
在法律师领域,恐怕不会有人认为,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甚至于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证(司法资格证)的法学院学生,可以以律师名义对外执业。可是北大医院却认为,医学院学生有权以医生名义进行医疗活动。而且,这一观点竟然还得到了一些卫生行政部门,甚至于卫生部一定程度的认同。
于是,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个社会似乎真的已经烂透了。即使面对着人的生命,很多人也已经没有了起码的敬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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