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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100万他锤杀5人把尸体用水泥砌在房间里
时间:2018-01-22 14:55 来源: 新晚报 点击:

为了100万元

他连杀5人

有自己的高中同学

高中同学的连襟

高中同学的发小

高中同学的朋友

……

杀人后,

他把尸体用水泥砌在房间里

6年后才被发现

……

19日上午,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奉命将他押赴刑场,

执行死刑。

 

被抓时,

一名济南刑警对他的印象是

“情商、智商、

心理素质极其超群”,

被抓后,

他甚至表示想当号长,

并称若没有当时的贪念,

自己早就位显禄高。

他叫何东升。背负5条人命。

1996年,何东升在济南杀害5人并藏匿尸体,2002年8月因转移尸体,他被举报后携款潜逃,被公安部列为A级特大杀人逃犯。

为占有100万先后锤杀5人

先来看几组关系,

除何东升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何东升的高中同学王丁,殁年28岁

王丁的连襟于显,殁年29岁

王丁的初中同学张小伟,殁年28岁

时任济南市某银行会计科副科长

王丁的高中同学李封,殁年28岁

某银行职员

王丁的朋友桑令达,殁年26岁

案发·因为100万

1996年12月,何东升与高中同学王丁及王丁的连襟于显预谋后,王丁骗取其初中同学时任济南市某银行会计科副科长张小伟的信任,将该行的100万元用于申购股票。

股票中签后,张小伟、王丁等将99.7万元余额转存至活期存折上,后王丁又通过他的高中同学某银行职员李封,使该款提前到账。同月18日下午,王丁的朋友桑令达等人先后用该存折取款14.7万元和85万元,并将该款送至何东升承租的济南市天桥区某小区603室。

谋杀·见财起意

何东升为占有该款,在603室持铁锤猛击桑令达头部致其死亡,随后又将李封骗至该室以同样手段杀害。

次日,何东升又以同样手段在该室先后杀害张小伟、王丁、于显。

经鉴定,桑令达、李封、张小伟、王丁、于显均系严重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2002年8月因转移尸体,何东升被举报后携款潜逃,被公安部列为A级特大杀人逃犯。

藏尸·砌于墙里

何东升杀人后将尸体藏匿,过了6年才被发现。

1997年春天,何东升的同学崔某与妻子结婚后一直没地方住,何东升将其在天桥区的一套位于六楼的房屋提供给崔某夫妇居住,但有个条件:西屋必须上锁。

崔某夫妻对老同学的“好心”十分感激,遵守承诺不进西屋,一住就是6年。这6年间,崔某夫妻从未察觉,与自己一墙之隔的西屋里,竟然埋藏着五具尸体!

直到2002年8月,崔某妻子的亲戚来济南玩,觉得西屋闲置着很浪费,便好心地建议将房门打开。崔某夫妻找来锁匠开门,跟亲戚一起将西屋打扫了一下,开窗透气。他们在室内发现了一个类似土炕的水泥台子,崔某妻子的亲戚甚至还在台子上躺了躺。

但是很快,何东升的电话就打来了。他在电话里质问崔某,为何进了西屋。原来,何东升从高架上经过时,看到西屋的窗户被打开了。为此,何东升要求崔某一家马上搬离自己的房子。

崔某夫妇离开后,何东升找人从西屋里陆续搬出了七八个散发着恶臭的大包袱,对外号称“文物”。但这种拙劣的掩人耳目并没有起到太大效果,警方很快就接到了市民举报,从市中区的一处居民楼院内小房地下发现了这些所谓的“文物”——那是王某等5人的尸体。

而此时,何东升已经出逃。

按照法院还原的案件时间来看,王某等5人被害,时间大约是在1996年12月。12月份的济南已经入冬,再加上掩藏尸体时,何东升专门砌了一个类似土炕的台子,并用水泥封堵。在寒冷天气与密闭环境的共同作用下,死者的遗体并未像暴露于荒野那样迅速腐烂。

之后的1997年春,何东升为掩人耳目,将房子借给了同学崔某夫妇。

作证时,崔某这样描述当年入住时的情景:“房子是新装修的,新刷了墙、油漆了门、窗框,地面是新铺的瓷砖,闻不到油漆味,感觉房子装修后放置一段时间了。”

或许正因为采取了所谓的“密闭措施”,才让崔某夫妻在这里居住多年都没有发现异常。甚至崔某妻子的亲戚躺在那个“神秘的台子”上看书,也没有发现蹊跷。

但是何东升始终提心吊胆着。2002年8月,当他在高架路上看到西屋关闭6年的窗户被人打开后,惊慌失措之下慌忙赶走了崔某夫妇。六神无主的何东升慌乱之间选择“移尸”,但是打开封印尸体的台子后,尚未完全腐坏的尸体一接触到8月炎热的空气,迅速开始腐败,散发出刺鼻的恶臭。

虽然何东升对尸体进行了包裹,并且对外谎称“文物”,但难以掩盖的刺鼻尸臭,还是让事情败露了。

逃亡·竟然“娶”了两个女人

何东升的前妻这样描述他:“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但社交面很广,外面朋友很多。”

2002年,何东升将5具尸体转移后潜逃。2004年,何东升的前妻按照法律,与“失踪”的何东升离婚。

杀人在逃的何东升,假借“陈君”“马飞”的身份,竟然在四川和云南过上了逍遥日子,先后娶了阿兰和晓梅(均为化名)两个“媳妇”。

何东升的“第二任妻子”阿兰说,“陈君(指何东升)从山东开了结婚证明,我们在四川巴中登记结婚,陈君自称是做生意的,没看到他做什么生意,但他出手大方而且有钱。”

2002年8月,在德州某酒店干服务员的阿兰,与何东升相识。而这个时候,何东升刚刚出逃,自称“陈君”。

2003年,与丈夫离婚的阿兰,在四川巴中与“陈君”登记结婚。“出手大方”的“陈君”,先后在昆明、巴中花费90万元购买了三套房产,还给了阿兰很多生活费。为了取得阿兰的信任,何东升还安排她多次见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

但阿兰不知道的是,何东升2005年就把昆明的两套房子给卖了。直到2008年6月,由于长时间联系不上丈夫,阿兰一路找到了济南,见到了真正的陈君,这才知道丈夫的身份是伪造的,她嫁的人其实是何东升。当然,她之前见到的所谓“陈君”的母亲和妹妹,也全都是伪造的。

更离谱的是,阿兰的弟弟曾经帮何东升伪造过另外一个假身份:“马飞”。利用这个身份,何东升背着阿兰,于2004年经昆明的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女子晓梅,并与其“结婚”。甚至,还在当地生育了一个女儿。

何东升的“第三任妻子”晓梅说:“马飞(指何东升)自称在济南做保健品生意,经常出差数月,回来在家住几天再出去。当时我父母出了房子首付,他说还贷,但还了两万他就还不起了,就由我父母还贷了。”

2009年3月7日,

何东升被公安机关抓获。

济南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罪犯何东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宣判后,何东升不服判决,上诉。山东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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