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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破获20年前抢劫杀人案嫌犯跑步机上被捕
时间:2018-01-04 09:54 来源: 新京报 点击:

1月3日10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破获“1998·8·28”练市镇白马塘特大抢劫杀人案。发布会上,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沈光明表示,“南浔史上最大的一起未破命案终于告破”。

  三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中一人,落网时是宁波某装饰工程公司老板,手下有二十几名员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水泥货船里的血案

  1998年8月28日晚,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白马塘河道内发生了一起血案。在一艘水泥货船上,船主夫妻刘某和姜某被人杀害,两人一共身中二十多刀。

  案发后,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局成立了“1998·8·28”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发现,案发位置位于京杭大运河的分支、浙江到江苏船只来往的主航道。被害人刘某和姜某从事水上运输行业,从桐乡一带的砖瓦厂购入砖块,再运输到江苏梧州出售,出门需要携带大量现金。

  通过现场勘查,警方初步确定,这是一起专门针对水上运输船只的抢劫杀人案件。

 

  2017年6月起,专案组重启侦破。图为专家组在村里采集信息、进行排查。 受访者供图

  在案发现场河道下游三公里处,专案组成员调查走访时发现了一条可疑的水泥挂机船,经查为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镇的被盗船只,由此判断,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弃船。

  专案组成员费东东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遗留了四件上衣和三条裤子,都带有血迹。民警走访案发现场附近群众了解到,案发前曾有三人驾船在附近游荡,体貌特征和现场遗留衣物吻合。由此,民警判断该案有三名犯罪嫌疑人。

  当年,有群众向专案组民警反映,犯罪嫌疑人说当地话,办案民警一度认为嫌疑人中有八坼镇当地人。

  专案组认为,该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于案发前一天凌晨从八坼镇盗窃船只后,驾船长途奔袭100余公里到案发水域,采用“小船靠大船”的方式,登上刘、姜夫妻驾驶的水泥货船,实施抢劫。

  上船后,三名犯罪嫌疑人用菜刀、榔头、锁链等工具殴打刘、姜二人,导致二人死亡。

  “地毯式”排查

  20年来,该案几度重启侦破,但限于技术手段,案件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名案犯虽然都在现场留下了关键的证据,但是他们作案后一直藏匿,而且也没有再犯案。”南浔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沈光明介绍。

  案发时,虽然嫌疑人的老家江苏兴化也在专案组划定的排查范围内,专案组成员也在该地区进行过排查比对,但三名嫌疑人此前并没有不良记录,也没有到公安机关采集过信息,所以三人并未进入警方重点排查名单。

  2017年6月,“1998·8·28”再次重启侦破工作。6月21日,湖州公安再次成立专案小组,下设专案办公室、重点区域排查组、技术比对组、物证梳理组和重点人员甄别查证组。

 

  案发现场照片,带有血迹的可疑衣物。 受访者供图

  “我们调出20年来所有的原始案卷材料,召回所有参与案件侦破的侦查员回忆案件细节、摘录侦查笔迹,最大限度对现场进行重建,还原案件。”南浔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沈光明说。

  专案组再次对当年犯罪嫌疑人留在现场的物证进行了全面分析,走访了浙江、江苏两省所有地市以及四川、青海、福建等9省21市,开展人员查档、案件串并和技术比对工作,全国各地查证比对20余万人,重新梳理出原侦查范围内重点对象3000余人,查证人员2000余人。

  期间,专案组对江苏吴江等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66天里采集了生物检材2700余份,逐一排查比对。

  2017年12月,43岁的江苏兴化男子唐某余被公安机关采集了信息。

  12月28日一早,金华永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中队长应海斌刚打开数据系统,屏幕上跳出一条信息。一枚来自江苏兴化籍唐姓男子的指纹,与湖州市南浔区1998年8月28日运输船杀人抢劫案现场遗留的指纹相似。他的心一下收紧,但很快镇定下来。分析显示,指纹比对成功。

  同时,通过DNA技术比对,唐某余的信息和案发现场嫌犯留下的信息相吻合,唐某余由此被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天晚上18时许,专案组成员在上海市一健身房内将唐某余抓捕。

  专案组成员费东东回忆,唐某余见到专案组民警时正在跑步机上跑步,民警上前问他的名字,唐某余愣了一下,似乎很意外,“他完全没有想到民警会因为这起命案找到他。另外两名嫌疑人落网时也是这种感觉,他们都没想到,时隔20年后警察还会找到他们。”

  唐某余交代,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落脚在宁波。6小时后,当年参与抢劫杀人的唐某保和倪某良相继落网。

  一名嫌疑人已成公司老板

  经过审讯,警方了解到,三名犯罪嫌疑人为亲属关系,其中两人为堂兄弟。1995年之前,他们在吴江八坼地区从事水上运输行业,待了五年,对当地情况很熟悉。之后,他们因经营不善亏本,回到老家江苏兴化。两年后,三人因经济拮据,预谋商量回到吴江八坼抢劫。

  1998年8月28日,三人驾驶从吴江八坼盗窃的一艘水泥船至案发地,对被害人刘某、姜某夫妻驾驶的运输船实施抢劫,期间对夫妻二人进行殴打、捆绑,最终劫得现金16000余元,并致刘某姜某死亡。

  三名嫌疑人落网后交代,这是他们第一次作案,作案后仓促弃船,上岸后换掉衣服和物品,坐车到上海,又从上海辗转回到江苏老家。三人在兴化藏了几年,才重新外出打工。

  唐某余之后到上海、宁波从事装修行业,还成立了一家装修公司,手下有二十几名员工。他也在宁波购置了房车。

  2016年,唐某余的装修公司因经营不善亏本,负债累累。落网后,唐某余问办案民警:“是不是我犯了这么大的案子,做了不可原谅的事情,所以才不能成功?”

  记者 王翀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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