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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民告官"百姓赢三成 更多市民选择行政复议
时间:2010-05-19 17:36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民告官”,老百姓的胜算究竟有多少?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最新公布的2005年本市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表明,这类“民告官”案件中,原告胜诉的比例约三成。与到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手段告“官”相比,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了走行政复议的路子,到市政府法制局去告“官”,这样可以省去不

  少力气。“民赢”概率其实更高

  据市政府法制局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应诉686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79件。“同2004年相比,去年郑州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应诉案件增幅在7%。”有关人员表示,“民告官”赢30%并不意味着输掉了七成官司,因为还有100多件案件撤销,这些被撤销的案件在行政机关内部纠错,实质上也是“民赢”。

  公安、土地、劳动居“复议三甲”

  哪些部门受群众投诉最高?记者调查发现,在复议案件中列前三位的部门分别是:公安、土地和劳动。其中公安部门案件489件,占55%。行政诉讼中,列前三位的分别是:房管部门、公安、行政执法局。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案件中有一半涉及公安部门,但与以往60%~70%比例相比,已有所下降。“民告官”数量增加

  据了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如今已成为“民告官”的两种主要渠道。其中,行政诉讼是老百姓到法院告,行政复议是到政府告。

  在“民告官”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的情况下,政府机构败诉率则有了显著降低。“这是由于行政机关行政水平确实有提高,执法人员也学聪明了,所以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也逐年下降。”有关人士毫不掩饰地说。

  行政复议比行政诉讼成本低得多

  在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基本稳定时,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量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市政府法制局复议处处长柴青解释,“民告官”申请量的增加,显示了市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同时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仍然没有跟上依法行政的进程,有待提高。

  一位王姓律师则指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机制,而且免费,如果告赢了,“官”必须无条件执行。而按现行的行政诉讼费收取制度,原告胜诉后退款极其麻烦。加之有的当事人还要聘请律师,支付一定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位居弱势群体的百姓是不愿走行政诉讼之路的。

  ( 记者 裴蕾 实习生 邢芳 黄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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