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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民告官的最佳选择
时间:2010-05-19 17:36 来源: 点击:

  广州出台全国第一个全面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规章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何姗

  信访案件数量近年来居高不下,行政诉讼案也在翻番,但民告官的另一渠道行政复议却受冷落,说明这一制度还存在缺陷,针对这些缺陷,今年6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行政复议规定》进行了创新性的调整,目的是重建老百姓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信任,充分发挥这一制度便民、高效、灵活、讲究程序等优点,是全国第一个全面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规章。法律专家认

  为,在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三者中,行政复议是民告官的最佳选择。

  广州市天河区某局招公务员,一名应考者“过五关,斩六将”,终于顺利被用人单位录用。然而,报到时,领导发现他竟然是个瘸子,单位经过研究后,作出了撤销录用的决定———不录取他。

  当事人感觉自己受到歧视,不服,到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当时,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公务员录用是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为由,对此案不予受理。

  今年6月1日起,《广州市行政复议规定》实施将使这名不被录用者的命运发生改变,这一规定将“公务员的录用”也纳入了行政复议的范围。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的张国强处长表示,这是全国第一个由地方政府制定的最为全面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政府规章,有一系列的创新与突破。

  出台背景:老百姓不信任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广州市的行政复议案件急剧攀升。2001年,全国行政复议案件突破8万大关,达到历史最高点。但是,没过多久,复议收案量就开始一路走低,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收案数量的负增长,反之,老百姓到法院状告行政机关的案件却剧增,在2000年后,则几乎翻番地增长。面对与行政机关的纠纷,老百姓选择了“行政诉讼”,而不是申请“行政复议”。

  与此同时,由于近年来中国社会矛盾空前爆发乃至激化,各地信访案件数量也居高不下。可以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的下降和“民告官”案件数量的上升、信访案件数的上升,至少说明《行政复议法》没有按照原有的计划得到很好的实施,没能实现在行政系统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预期目的,它的制度设计还存在很多缺陷,老百姓对行政复议不信任。

  在这种情况下,《广州市行政复议规定》试图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针对这些缺陷进行调整。在简化审批程序、扩大投诉渠道、扩大复议范围、保证公正、依靠调解等方面都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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