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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民工身死海外两月有余后事难处理 海外务工人
时间:2010-05-19 17:46 来源: 点击:

  “根本不敢想日后如何过日子,一个大活人,说没就没了。”

  王长兵年迈的双亲整日以泪洗面。

  2009年12月22日,他们接到一个来自阿尔及利亚老乡的电话,说他们惟一的儿子王长兵21日从一处建筑工地的楼上失足摔死。

  与王长兵一同身亡的还有江苏省的许友军。

  至今二个多月了,两人仍趟在冰冷的太平间,家人没法去处理后事。

  王长兵的亲属说,他们至今没有收到事故责任单位的死亡通知书。两个多月时间,咨询了很多人,直感叹“维权太难了”。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从事海外务工人员已有400多万人,其中相当多人的合法权益缺乏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常凯教授称此为“全球化下劳动法律和劳工运动的新课题,需要专门立法”。

  海外务工遭不测家属维权难

  2009年2月12日,河南省新县箭厂河乡戴畈村年仅31岁的王长兵,在向江苏省盐城市双赢中介劳务公司交了几万元钱之后,到阿尔及利亚第二大城市奥兰去打工。一个月六、七千元钱的工资让他下决心去干一阵子,挣到钱后好回家娶个媳妇。

  他的双亲都六十多岁了,巴巴地指望他们惟一的孩子快点成家好抱个孙子。虽然他们不舍得,但因为听说是到一个中国人在海外承包的工程干活,能挣点钱,所以也就同意了。

  不曾想,才好好干了几个月,领到的工资扣除交给中介的费用后没有多长时间,孩子咋就从建筑工地的楼上摔死了。

  王长兵死后,他的亲人接到了所在公司长虹建筑公司负责人张辉的电话。张辉提出按照“约定”的赔偿,20万元了事。

  王长兵的亲属跑到江苏找中介公司,也没有任何结果。他只拿了一份空白合同,上面的文字有中文、英文和法文。合同中有一项:务工人员一旦发生伤、残、亡,由保险公司赔付20万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就是张辉所说的“约定“。

  据王长兵亲属讲,此后张辉又让一个同在阿尔及利亚开公司的周姓朋友利用回国探亲之际和他们谈。他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包括死者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血金、精神抚慰金等在内总计90多万元的赔偿金。为了尽快处理后事,他们最后把赔偿金降到55万元,但这个数字和张辉提出的赔偿金差距太大,无法达成协议。

  记者为此事专门请教了擅长处理劳动纠纷的汉威律师事务所刘森律师,和另一北京律师解瑞松。他们称此事只能协商,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比较难。家属手中没有真实有效的合同,而且合同履行地在阿尔及利亚,事故发生地也在海外,工地负责人也在海外,按规定应该适用外国法律,要到国外打官司要求赔偿,胜诉是一定的,但费用太高了,而且还要了解阿尔及利亚的法律、当地官方语言。就是胜诉了,如何执行也是问题,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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