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补充规定保护拆迁户合法权益
时间:2010-05-19 17:46 来源: 点击: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近日出台了针对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补充规定,以有效保护拆迁户合法权益。
近日,新疆建设厅对发生在乌鲁木齐、石河子、米泉等地的8起关于拆迁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拆迁补偿资金不到位和拆迁行为不规范是引发拆迁诉讼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也暴露出为公众利益和对开发商进地优惠条件的承诺而牺牲被拆迁人利益的问题。
据了解,《规程》补充规定中明确规定,拆迁当事人依据《行政复议法》,就拆迁许可证合法性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规程》补充规定中还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拆迁部门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组织听证。听证应当邀请包括城市规划、公安、城建执法等可能实施强制拆迁的相关管理部门和信访等部门;选择人大、政协委员等具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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