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快递服务标准审查获通过
时间:2010-05-19 17:46 来源: 点击:次
新华网北京8月21日电(记者刘羊旸)记者21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前审查通过了“快递服务标准”。
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为,“快递服务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填补了我国快递服务行业标准的空白。
本次审查的“快递服务标准”,根据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情况,在内容和编写格式上做了较大修改。具体内容有:快递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的最低数量调整为15人;服务时限的表述从“工作日”改为“小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删除了最低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只规定了服务费用的设置原则;赔偿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也做了相应的改动,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外运空运、中铁快运、民航快递、广东顺丰、上海圆通、上海盛彤、北京宅急送、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等单位派员参加了审查。
参与审查的人员认为,标准的制定过程完全遵循标准化工作程序,符合“公开透明、协商一致和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原则;标准的内容完整齐全,符合快递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快递服务组织具有指导作用;标准的编写格式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标准的审查结果真实有效,符合法定程序。
国家邮政局将组织项目组根据这次审查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经国家邮政局审批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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