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渗油起纠纷 工商调解换新车
时间:2010-05-17 09:18 来源: 点击:次
2007年3月20日,经过龙泉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5天的调解,一起因汽车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厂家同意为消费者李某更换同型号的“五菱”小货车一辆。
在2007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龙泉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汽车申诉:消费者李某于07年3月12日下午,从龙泉某汽车贸易公司购得“五菱牌”小货车一辆(价值35700元),第二天早上8点,李某就发现新车的发动机存在着渗油现象。对一辆买来还不到24小时的新车来说就存在着发动机渗油这种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对汽车质量极为不满,于是把问题车开到经销商处要求更换一辆新车,但双方在修理还是更换上存在分歧,于是李某向市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申诉。
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接到申诉后立即和当事人一起到汽车经销商处查看车辆,经过认真检查,发动机有渗油现象是由于发动机缸体存在着砂眼。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看,这是一起非常明显的汽车质量问题。根据《消法》规定,购买的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有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修理。针对这一情况,经销商积极配合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工作,及时与厂家取得联系并反映该车存在的质量问题。
3月20日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再次召集经销商、消费者进行调解,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汽车销售公司同意为李某调换一辆同型号新的“五菱”小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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