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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农权益谁来护 工商维权解忧愁
时间:2010-05-17 09:18 来源: 点击:

从今年1月下旬开始,松阳县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陆续接到该县西屏镇、叶村乡、望松乡等地40户茶农投诉,诉称他们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份从县城潘某经销的农资店购买“中茶早”(每包10元)催芽剂叶面肥,施用后起不到催芽作用,延误采茶时期,造成早春茶欠收,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接到申诉后,该县12315中心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县农业局专家多次赴茶园实地调查,查实受损茶园面积达110.25亩。3月24日,县12315中心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专家到松阳县实地勘验后认为:松阳茶农使用“中茶早”系列产品中有一种有假冒嫌疑。使用假冒的“中茶早”对茶叶生产有较大的伤害。工商机关对经销假冒嫌疑的“中茶早”进行了立案侦查,经查实,古市个体农资经营户叶维亮从外地购进有嫌疑的“中茶早”催芽剂叶面肥300包,转让给“松阳德荣农药店”,经营者潘德荣出售给茶农,是造成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另外“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生产的“中茶早”属于“中试”农资产品,按农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试”农资产品只能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试验。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宜大面积推广,经营者潘德荣擅自经销“中试”产品给茶农显然违反了工商和农资的法律、法规的规定。5月中旬,该县12315中心多次召集茶农代表、经销商、进货商三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补偿协议,40户因使用“中茶早”问题产品而遭受损失的村民从经销商手中获得了总额为9.6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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