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消费维权>获得赔偿权>
保健茶未“茶到病除” 消费者诉请双倍赔偿
时间:2010-05-15 17:58 来源: 点击:

  北京的小玉在看到广告宣传“延生护宝茶”的疗效后,到药店花费近万元买了25盒送给家人及朋友服用,可结果并不理想。经上网查询,小玉得知该产品的广告被认定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并已被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小玉便将药店及其所属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赔偿货款19500及赔偿损失315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玉诉称,她在2009年2月16日出版的一份报纸上看到“一杯好茶 大大方方走进私密生活”的广告,声称“延生护宝(茸杞补肾健脾)茶能治好高血压、血糖、前列腺等多种老年病及男性功能等,礼到病除”。她便于2月20日在该报上标明的销售药店的方庄分店买了25盒延生护宝(茸杞补肾健脾)茶,总价9750元,供家人及送朋友。可是他们服用后,并没有控制住病情。后她在北京药监局网站上查询得知,该药品广告已被认定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等),并于2月19日被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被告药店)。

  小玉认为,药品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竟然也做虚假宣传。而销售药店在明知广告违法,且药品已被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仍然销售,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因此她请求法院在判令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同时,给被告以训诫,促使其诚信经营。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