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
时间:2010-05-15 17:55 来源: 点击:次
(六)招标投标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机会能够自动实现公平分配,但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交易机会也不可能自动实现公平配置,而合同法对公平配置交易机会无能为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运用公权力强制性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并规定了详尽的招标投标程序。该法的有效实施能够排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的现象,从而实现交易机会的公平分配。与此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具有公平配置交易机会的功能。
注释:
①如政府对私人财产的征用就是一种政府与私人主体就其私人财产的强制性交易。虽然这种交易可能有益于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绝大部分主体的利益,但就具体的交易而言,这种交易对私人主体没有公平可言。
②如在我国,由于大量民工涌入城市,导致劳动力资源严重过剩,民工之间为获取工作机会的竞争就变得相当激烈,这种激烈竞争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在这种情势之下,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会形成地位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使民工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民工往往会接受更低工资、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工作。这可能也是总有众多民工去没有安全保障的小矿山井下干活的原因。
③参见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158-183页。
④杨紫火亘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5页。
⑤与此相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制度也是一种尽可能地促进公平交易的制度。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