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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天津市质
时间:2010-05-17 09:46 来源: 点击:

发文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  号:津质技监局质监[2009]123号

发布日期:2009-3-16

执行日期:2009-3-16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署,市局制定了《2009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本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2009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全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部署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按照总局和市局的全年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整顿,深入开展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完善监管机制,为群众创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质量监督工作

  (一)着力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的服务效能。

  1、加强对全市定期监督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依据《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将食品、复混肥、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建筑用钢材、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洗涤用品、铅酸蓄电池等九类产品确定为市级重点监控产品,统一组织实施定期监督检验。各区县局要结合本辖区生产企业特点,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提高定检覆盖面。

  2、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列入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的10类产品进行连续三次的可比性跟踪抽查;组织开展“3.15”、质量月、“6.1”、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专项抽查,加强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化妆品、卫生巾、玩具、婴幼儿服装、化肥、农膜、节能灯、家用电器、车用油等一系列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妇幼健康、能源消耗,涉及惠农和家电下乡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同时,完成好由总局下达计划,由市局组织实施的产品质量国家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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