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
时间:2010-05-18 16:32 来源: 点击:次
办事规程:1、到房产交易大厅产权抵押权登记窗口递交资料
2、资料齐备予以受理
3、缴费
4、在承诺时限内凭交费通知单领证
所需材料: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抵押合同;
4、 抵押合同;
5、 主债权合同;
6、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 可以证明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9、 营业执照、介绍信、公司章程、决议、评估报告等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文件。(如企业为国有独资,还需提交国资委同意的报告;如为全民性质需主管部门同意;如为股份制,需股东会决议;如为集体性质,需职代会同意的决议)
收费标准:手续费(贷款金额的1.4‰ )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书证费(10元/本)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集体件不超过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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