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91-070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出让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
职务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
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
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
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
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
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安确认。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项目。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
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总额为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
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共计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
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日
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日内,依照规定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
用权。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从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
间为当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费用每年每平方米为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
元等)。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
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
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
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银行___分行,
帐户号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
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
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
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
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使用权济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
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
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
同义务不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
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
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
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
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
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称__; 法定名称__;
法定地址___; 法定地址___;
邮政编码___; 邮政编码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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