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时间:2010-05-21 17:38 来源: 点击:次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审批程序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按照出让的程序办理;
二、已出让土地的转让:
1、转让双方申请及转让协议;
2、审核材料,填写转让呈报表;
3、会办审批;
4、缴纳税费;
5、发放批准文件。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按照出让供地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二、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转让双方申请;
2、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批准文件;
3、土地转让协议;
4、宗地分割转让的要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手续、地籍勘界图;
5、双方身份证明;
6、已办理房产过户的需提供房产证。
审批时限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按出让审批时限;
二、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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