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有法可依”
时间:2010-05-21 17:38 来源: 点击:次
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行为,市政府日前出台了《龙岩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中,如与招标、拍卖和挂牌人串通,以弄虚作假、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政府宣布招标、拍卖结果无效,并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竞买人串通投标、竞买,压低标价的,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中,接受贿赂、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吴影红 吕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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