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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权属争议
时间:2010-05-21 17:34 来源: 点击:

  农村土地权属争议

  我家邻居一家人在十年前就去外地工作一直没有回来过,因为他家里的一些亲戚比较少,大家都在比较远的地方,所以邻居家的土地没有人帮忙管理,像耕地之类的早就经过几户人家轮流耕种。现在邻居回来了,说是要回来建房子,还要搞承包。但是就他家的土地问题跟村里人发生了很大的争议,因为已经有很多分不清哪些是他家的了,有些就是因为面积问题发生了争议。我想咨询一下,对于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有哪些处理的方法吗?

  中顾网律师回答:

  关于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问题在199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有相关的解决途径:

  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照本章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申请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有关证据;

  (四)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住址、邮政编码。

  当事人要申请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时需要提交证据,一般来说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证人证言;

  (六)其他证据。

  土地管理部门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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